只好到這兒了,連個庭長也別想當上了。還有那個前年分來的碩士生鄭平,那可是刑庭有史以來進來的第一個碩士研究生啊!小夥子別看年齡不大,沒有什麼工作經歷,但思想作風和業務素質都很過硬,辦案簡直沒說的,早就該挑起大梁了,但是受庭裡法官員額的限制,直到現在還沒有解決法官職級問題。自己如果一走,也好騰出一個審判員名額來給他。想到這些,胡家輝感到很興奮,自己儼然成了以天下為己任的英雄志士,多麼無私!多麼高尚!他不禁為自己的博大胸懷和遠大目標而激動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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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庭法官》第二章(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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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院長找他談話的時候,暗示給他了一個資訊:分管刑事的吳副院長馬上要調到區政法委任副書記了,院黨組考慮讓胡家輝頂他這個缺,但區委那邊考慮還需要有一個過度,由區紀檢會一位姓程的科長先過來任分管刑事的副院長,但區委組織部那邊已經明確表示,程副院長不會在法院幹多久,少則幾個月,多則一年,過度一下就會走的,區委對他另有任用。這對胡家輝也許是最好的一個機會了,這個機會如果再要錯過了,以後可再也找不到了。孫院長強調,到底能不能順利接崗,還得看區委和組織部的意思及胡家輝最近一段的工作情況。不過,現在胡家輝有一個很好的機會可以利用,那就是劉大建的案子。孫院長透露,劉大建的案子市委已指定安北區人民檢察院進行立案起訴,安北區人民法院理所當然也成了劉大建案子的一審法院。孫院長要胡家輝做好思想準備,一旦檢察院那邊起訴過來,刑庭要全力以赴地做好這個案子的審判工作。孫院長的意思是到時候讓他親任審判長,確保這個案子的審理萬無一失。這一炮打響了,他的副院長的位子基本上也就坐穩了。說完了這些,孫院長又語重心長地提醒他:“今後工作中注意一下你那個脾氣,遇到事情要沉得住氣,別老動不動就起急上火。”孫院長不止一次地這樣提醒過他了。胡家輝也知道自己這個缺點,但他就是管不住自己,遇見不公平、不正確的事情,遇見不講道理、耍壞心眼的人,他就忍不住要說、要管。為此,明裡暗裡的不知道得罪了多少人。
胡家輝下決心要改改自己的這個脾氣了。
這麼些年過來,胡家輝到底吃了多少這個壞脾氣的虧,他自己心裡是有數的。當初剛調到中院工作時,胡家輝原本是分到了當時極其熱門的經濟庭做審判員的。那時候經濟庭剛剛成立,案子多得不得了,胡家輝一來就到了這個熱門的崗位上,讓院裡的好多人都眼紅心熱的。可是胡家輝卻沒有“珍惜”這個難得的機會,因為他看不慣當時那個經濟庭庭長在案件審理上只唯上不唯法的妥協態度。當時那個庭長是政法委的一個綜合科長調過來的,對審判業務基本上還是個門外漢,但他卻很專權,常常對辦案的法官亂髮指示,一會兒跟張三講這個案子是區裡某某書記關照過的,一會兒又跟李四講那個案子是區裡某某區長打了招呼的,在他那裡好像審理案件不要看法條只看領導的字條就是了。有幾次庭長找胡家輝“協調”案子,胡家輝搬著法條和他理論,給他搞得很下不來臺,兩個人就吵了好幾次。結果那個庭長不但沒有從自己身上找找原因,反而“惡人先告狀”,直接找到了院長那裡,說胡家輝是個愣頭青,自己領導不了他,如果胡家輝在經濟庭,他就不做經濟庭的庭長。院長也是沒辦法,只好把胡家輝調到了刑庭,找他談話時還美其名曰刑事審判很重要,需要他這樣業務能力強、思想作風好的同志。在當時法院同志們的眼裡,胡家輝從經濟庭調到刑庭,是有著一種被“貶”的意味的。但胡家輝自己卻並不覺得,在他眼裡,在哪個庭都是一樣的,“只是革命分工不同,沒有高低貴賤之分。”所以他覺得離開了經濟庭離開了那個法盲庭長,是一件很愉快的事情。
到了刑庭後,胡家輝很快就進入了情況,不久就成了刑庭的骨幹。和庭長配合得也很好,沒聽說他和庭長鬧什麼彆扭,院裡的同志都還以為他是經歷一次“調動的挫折”成熟起來了。其實不然,只不過刑庭工作比經濟庭相對簡單和單純,沒有那麼多敏感的案件,領導們給刑庭打招呼的案子也少多了,一年也難以遇見一兩件。
誰知,就在大家逐漸要把愣頭青胡家輝淡忘的時候,他又鬧出了一個天大的動靜。
那年,中央部署在全國實行“嚴打”,就是“嚴厲打擊各種刑事犯罪,嚴厲打擊各種刑事犯罪分子”,一時間全國上下都行動起來了,搞得像一場大運動似的紅紅火火的。市裡面當然也要專門開會傳達上面關於“嚴打”的精神,要求公檢法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