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到談志剛的電話,黃二林就找來今天的晚報看了看,《法制週刊》上是有一組關於新交法的討論,但都是老生常談了。在新交法的修訂過程中,在奧托撞人案審理的前前後後,類似的爭論也好討論也好已經不知道重複了多少遍,參與討論的人都是各自站在各自的立場上,翻來覆去地陳述著對自己有利的那些所謂的理由,說的都是車軲轆話,沒有多少新鮮的內容。黃二林看了一眼就把報紙扔到了一邊,他不明白晚報現在還搞類似的討論有什麼意義?新交法已經實行多日了,還有什麼好討論的呢?恐怕這組討論就是專門為談志剛的案子組織的吧?想以此來影響一下法院對案件的審理?想到這裡黃二林笑了,談志剛看著挺大氣挺聰明的一個人,也會玩這種小兒科的把戲?就憑晚報上刊登的這組討論怎麼能夠影響得了案子的判決呢?他應該明白,新交法已經實施生效,就是談論出來它確實不合理,在立法機關沒有修正之前,法官判案也只能按照它的規定去辦,這是沒有辦法的事情,沒有什麼好討價還價的。再說了,新交法也並不是像一些參與討論的人說的那樣不合理啊。黃二林記起了一位參與新交法修訂的法律專家在接受電視臺訪問時說的話,他的意思是:新交法之所以保護行人的權利,就是因為每一個公民都首先是行人,你今天開車代表了機動車一方,那麼明天不開車的時候不也變成行人了嗎?行人違章雖然有錯,但錯不致死,所以新交法做了這種所謂的“行人違章,機動車全賠”的規定,是基於綜合考量的,也是合情合理的。
鄭平忙完了手裡的工作,往窗外一看,天已經嚴嚴實實地黑了下來。他想起了尚冰約他一起給談志剛送錢的事情,忙給尚冰打電話,尚冰還一直在辦公室等著他。鄭平就急忙出了法院的大門,打了輛計程車,到晚報門口接上尚冰,一起來到了談志剛家。
鄭平摁了好一陣子門鈴,談志剛才開了門。談志剛一看是鄭平和尚冰,絲毫沒有客氣,扭頭又往客廳裡跑,邊跑邊對他倆說:“你們進來自己換鞋啊,我正打個電話。”說著又抓起電話嘰裡呱啦地講了起來。
鄭平和尚冰只好進屋換了鞋,在沙發上坐下,聽談志剛在那裡講電話。鄭平從談志剛的電話中聽出來,他又是在聯絡到什麼地方搞文藝演出的事情,心裡在想,這個談志剛還真是拿得起放得下,都什麼時候了還有心思做這些事情?
鄭平正在這邊想著,談志剛那邊也講完了電話,就招呼他們兩個說:“正是下班高峰,路上不好走吧?這陣子你們老是來看我,其實根本不用的,我沒事的,絕對不會因為這點事想不開的。”
鄭平就說:“你說這我相信,天下的人都想不開了你也不會想不開。案子馬上就要開庭了,你還有時間有心思組織演員去到處走穴呢?”
談志剛說:“說得多難聽,什麼走穴?我們是在搞文藝演出,是繁榮社會主義文藝事業,也是在為建設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做貢獻。”
鄭平問道:“這次是什麼節啊?準備得怎麼樣了?”
談志剛說:“不還是那個縣的大蒜節嘛,演員一直沒有最後敲定。現在快年底了,稍微有點名氣的演員都不好請。”說著,談志剛罵了起來:“媽的,那些明星別看一個個光光亮亮人模人樣的,說白了都跟菜市場的蘿蔔白菜西紅柿一樣,季節不同價格還不一樣,看著快要過年了,他們也都漲了價了。”
尚冰在一邊對談志剛說:“談哥你還是先別操這些心了,先集中精力把案子的事辦妥了吧!我們報社和電視臺要組織一臺法制專題晚會,前幾天我本想請你幫著找些明星的,但一想到你的案子,就沒有好意思麻煩你,怕你分心。”
談志剛說:“你放心小冰,我是知道孰輕孰重的。再說了,我聯絡演出的事目的也是為了案子。案子已經到了法院,按著司法程式在一步一步走著,我總不能什麼事情都不做了專門在家等著吧?案子不論最後怎麼判,我肯定都是要賠償不少錢的,我得趕緊把那個縣大蒜節的演出給搞定了,多少也能從中掙回來一點的,到時候好及時把賠償款給人家籌齊了。”
談志剛既然說到了錢的問題,尚冰就從包裡把她和鄭平準備好的錢拿了出來,對談志剛說:“談哥,這是我和鄭平湊的,你也別嫌少,我們倆都剛上班,沒存下什麼錢,你先應個急吧。”說著就把錢放在了茶几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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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庭法官》第十八章(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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談志剛急忙把錢拿起來又塞到尚冰手裡,說:“妹妹不用的,我再怎麼著也不能用你們的錢,你們兩個現在連個住的地方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