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鑲嵌儀表的空架子和殘碎機件,機殼都已化為灰燼。機頭正東20米處有一段右機翼的內展部分,上有“民航”二字。“航”字旁邊有一個直徑約40厘米的大洞。機頭以南80米處有一個起落架。再向南200米,在未燃燒的草叢中躺著一個完好的輪胎。機頭西北60米處是斜臥著的機尾,它的正南和東面20至40米處各有一個發動機。機尾上的五星紅旗和機號“256”等標記清晰可見。
這些標誌明白無誤地顯示這是我國民航256號飛機。
機頭以北50米處散佈著九具屍體,屍體中間有一炸壞的方形食品櫃,旁邊堆放著蒙方收集起來的死者遺物。屍體大都仰面朝天,四肢叉開,頭部多被燒焦,面部模糊不清,難以辨認。
中方大使館人員將屍體由北向南編成1至9號,並從各個角度拍成照片,以便以後鑑別確認。
根據事後查證,5號屍體是林彪,瘦削禿頂,頭皮綻裂,頭骨外露,眉毛燒光,眼睛成黑洞,鼻尖燒焦,牙齒摔掉,舌頭燒黑,脛骨炸裂,肌肉外翻。8號屍體是林彪的老婆葉群,是唯一的女屍,燒灼較輕,頭髮基本完好,左脅部綻裂,肌肉外翻。2號屍體是林彪之子林立果,個子較高,面部燒成焦麻狀,表情痛苦,形狀兇惡,死前似在烈火中掙扎過。
現場遺物中有林立果空軍大院0002號出入證。此外,1號屍體是林彪的座車司機楊振綱。3號屍體是劉沛豐。4號屍體是特設機械師邵起良,身穿皮夾克,九人中只有他的衣服未燒光。6號屍體是機械師張延奎。7號屍體是空勤機械師李平。9號屍體是駕駛員潘景寅。這些屍體和一般飛機失事的屍體不一樣,並非個個焦骨殘骸,而是驅幹都完整,大多是皮肉挫裂、骨骼折斷,肢體變形,燒傷嚴重,系飛機附毀時摔撞燃燒所造成的。
由於燃燒時伴有一氧化炭中毒,屍體皮下呈櫻桃紅色,加之停放時間過長,個個僵硬腫脹似臘人。
值得注意的是,每具屍體腕上都無手錶,腳上沒有鞋子,看來飛機緊急降落前,為避免衝撞扭傷,他們都作了準備。
4.4 按蒙俗埋葬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