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贖苦難。不是上帝與人的和解,而是人與上帝的和解。只是苦難的上帝才能與創造作品的上帝相協調。 純粹的一神教是不能接受的,它是偶像崇拜的最高形式。 與施萊爾馬赫以及許多人相對立,我認為,宗教不是人的依賴感,而是人的非依賴感,如果沒有上帝,人是整個地依賴於自然、社會、世界和國家的實體。 如果有上帝,那麼人就是精神上非依賴性的實體。 對上帝的關係不取決於人的依賴性,而取決於人的自由。 上帝是我的自由,我的精神本質的價值。 關於死亡的複雜學說歪曲了基督教,也將人限制為上帝統治下的精神實體。 當然,它同樣繼承了社會形態學。 對於亞當與夏娃偷吃
204
091自我認識
智慧果的罪孽的解釋亦帶有社會形態學的性質,也就是說把此理解為不順從最高的權力,不服從最高的力量。 這是原始時代的信仰的遺蹟。 然而,這種罪孽可以理解為失去自由或者檢驗自由。 現在我所說的這一切,對我來說,都不是抽象思維的成果,而是精神體驗、生活旅程的成果。 我能夠接受和體驗基督教,僅僅是因為它是神人的宗教。對我來說,講神人和神人性就意味著講我所轉向的宗教。我之成為基督教徒,並不是因為中止了對人,對人的價值和最高意義,對人的創造性自由的信仰,而是因為我找到了這種信仰的更深刻和更本質的根據。 在這個問題上,我一直感覺到自己和改信基督教、東正教或者天主教、新教的大多數人之間的界限。 我的信仰不可能被人的極為卑下的情況所動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