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盧梭沒有其他任何綱領。用他自己的話來說,“每種立法制度的目的可歸結為兩個主要目標,即自由和平等”
(第2卷,第11章)
;再前一些,在第1卷的第4章②裡,他說,“要找到一種社會的形式,使它能夠用全部集體力量捍衛和保。。。
護每個成員的人身和財產,在這種社會的形式中,每個人雖。
然和大家聯合在一起,卻只順從他自己的意志並仍舊和以前一樣享有自由:這就是基本的問題。“
這些話所陳述的問題既沒有包含正常進步的成分,也沒有包含使我們這個時代明顯困擾人們的思想的社會經濟問題得到解決的可能性。書中有。。
句孤立的話似乎規定了這樣的原則:“任何公民都不應當富到足以購買另一個公民的程度,任何公民也不應當窮到被迫出賣自己的地步。”
這條原則是合理的,但它沒有同他所闡述的那些原則的總的意義聯絡起來,也沒有任何跡象表明它如何。。
可以變為事實。在很多具體細節上,他優於那個時期的其他思想家,但這一點並不重要。盧梭的社會像孟德斯鳩的社會
①《社會契約論》開頭幾章。
②原文如此,似有誤;應為《社會契約論》第1卷第6章。——譯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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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3關於1789年法國大革命的一些想法
一樣,是個人們互相保障的社會,如此而已。
那首要的觀點,即整個體系的關鍵,現在已證明是錯誤的;因為是錯誤的,它就十分不利於闡釋人民主權的原則。
社會的建立和發展不是靠契約的力量或其他什麼東西的力量,。。
而是靠人類必然建立和發展種種社會這一天性。我們每個人都是人類的一部分,每個人都過著人類的生活,每個人都被號召為了人類而生活,為了達到給人類規定的目的而效力,並。。
儘可能在我們每個人的身上實現理想的榜樣,即指導人類的神聖思想。法則對個人生活和集體生活是同樣有效的,兩種生活是個單一宇宙現象的表現,只是因空間和時間的不同而有差別。我們現在知道,生活就是進步。如果你們拋棄道德權威,放棄我們的自然傾向和使命,代之以人類的契約權威。。
作為社會發展的源泉,那麼你們就會冒抑制那種發展或使其受武斷專橫行為支配的風險。既然你們需要得到締約各方的贊同才能廢除這些契約,改簽更好的契約,你們就面臨兩方面的威脅,一方面是每一個少數派,其實必然是每一個人阻止你們採取行動;另一方面,由於一項事實的長期存在無論。。
如何都以一種默契為先決條件,你們就面臨這樣的威脅,即必須使那些並非以正義為基礎或無益於公眾福利的權利和權力永存下去。你們說,沒有“人”享有“控制其同伴的天然權威:強權不能產生公理;因此就剩下契約是正當權威的唯一基礎”。但是,在真理、正義、我們所確定的和必須首先達到的目的方面,就沒有比任何人更高的權威嗎?難道那種權。。
威就不傳給人民或者不傳給那部分能就權威作出最佳解釋的人民嗎?為了達到那個目的,在人類的傳統和我們時代的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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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1789年法國大革命的一些想法713
知互相協調時,我們就沒有雙重標準可以提供嗎?為了求得實際的檢驗方法,難道我們就不能檢查一下這種已被發現的真理是否有利幹共同的進步嗎?盧梭信仰上帝,但是在研究人類現象時,他總是忘記上帝。
盧梭信仰上帝。他認為,一個國家如果沒有宗教作為它的基礎是建立不起來的——大可以提醒那些尊崇《社會契約論》的共和派唯物主義者注意這一點。他把這種信仰發展到不容異說的狂熱程度,聲稱(第4卷,第8章)最高權力可以把那些不信上帝和永生的人放逐國外,可以把任何一個公開宣稱相信那些教義但他嗣後的行動證明他自己是個蓄意撒謊的公民判處死刑。但是他把自己侷限在置上帝於遙遠的天堂這一狹窄的自然神論範圍內,根本不瞭解上帝在其創造中表現出來的萬物的永不泯滅的生命;他不瞭解進步的法則,而進步的法則是上帝和人類之間唯一的但強有力的和生動活潑的介體;他被個人主義的哲學所束縛,他看不到基督教之外還有任何宗教,因此他不能推斷出有關他的信仰的合理結論並把它應用於社會方面。
同伏爾泰和孟德斯鳩一樣,盧梭不是一個時代的知識先驅。他的見解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