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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部分

庭。這種案件按規定一律公開審理,到時一切證據都會公之於眾,一切真相,都會隨之大白。

在與凌信誠通話的翌日上午,我突然接到了檢察院打來的一個電話,他們說件事情,是關於優優的案子,希望我能過去一趟。我放下電話之後沒有耽擱,立刻接對方在電話中留下的地址,找到了檢察院辦公的地方。在一間相當正規的接待室裡,我受到了檢察院一位官員的接待。儘管我一路上預想了多種可能,但那位官員話一出口,還是大大出乎了我的意料。

“請問您與凌健安被殺案的犯罪嫌疑人丁優是什麼關係?”

那位官員這樣問我,我想了一下才鎮定回答:“我們算是朋友關係吧,普通朋友的關係。”

官員提出希望看一下我的身份證,我同意了。他看完身份證後向我問道:“您就是那位作家海巖嗎?”

我說:“對。我因為要寫一部小說,描寫外地青年在北京打工的成長和遭遇,所以經人介紹,認識了丁優,對她進行過幾次採訪”

我這樣說明我和優優認識的過程,意在讓對方瞭解我們彼此的關係,但在這位檢察官聽來,我也許犯了怕被連累的嫌疑。

檢察官的臉上沒有太多表情,腔調也是例行公事,他說:“凌健安被殺案經北京市公安局偵查終結,現已移送本院審查起訴。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犯罪嫌疑人有權為自己指定辯護人。現在,本案犯罪嫌疑人丁優委託你擔當她的辯護人,你同意接受這個委託嗎?”

我吮地一下愣了,愣了半天不知該如何表態。我知道為犯罪嫌疑人依法進行辯護,早已不算什麼醜事,但我還是萬分躊躇,因為這樣一個差事實在非我所長。

但我對優優,確實交往已久,已經真的成了朋友。作為朋友,特別是她一直以來以兄長事之的朋友,我也不便一推了之。

那位檢察干部,繼續不動聲色地發問:“你接受嗎?”

我在慌亂中下意識地點頭,卻又提出一個要求:“我沒幹過這種事情,所以,我想在我決定接受之前,能否當面見見丁優?”

檢察人員馬上回答:“可以。你回去等我電話,我安排好了馬上找你。”

我沒想到現在檢察機關的效率竟然快得出奇,當天下午,其實也就是一個多小時之後,我接到檢察官的通知,同意我下午到分局看守所去,會見優優。

我和優優的會見安排在一間看上去是專門為會見而用的小房間裡,優優被帶進來時我嚇了一跳,她比我上次見她,至少瘦了十斤,身子突然變得異常嬌小單薄,只是臉上氣色比我想象的要好,進屋見我在座甚至還咧開嘴高興地笑了。

她主動開口:“大哥你來啦。”

我站起來答應:“啊。”然後說:“坐吧。”

我們隔桌而坐,優優又笑,像見了親人似的。她說:“謝謝你來,海大哥。”

我也笑笑,說:“你還好嗎?”

她說:“啊,還好。北京的警察,總歸又不打罵人的。”

我不再閒聊,介入正題,我說:“你請我當辯護人的事,檢察院和我說了。我是覺得,我不是個專業律師,我對法律”

優優打斷了我的推辭:“海大哥,我不是請你當律師,我只是想見見你。”見我愣了,她又說:“我是想求你幫我找個人,讓他來為我做辯護。”

我很是意外,怔怔地問道:“你想找什麼人,為你做辯護?”

“我想找周月,我想讓他給我做辯護。我怕透過檢察院的人去請他,他肯定不來的,所以我就想起了您。我想請您替我找找他,替我好好求求他,我想他也許會來的。你是個大作家,說話能說到點子上。”

我有些不解地問:“可週月也不是個律師呀,你為什麼不請個專業的律師呢。

如果你沒錢請不起,法院是可以為你請個免費律師的。咱們國家的法律有規定,像你這種”我剛想說“像你這種要判死刑的人”,可話沒出口又收住了,支吾了一下改口說:“像你這種情況的,法院必須要請法律援助機構的律師為你義務辯護的。”

優優低了頭,說:“可我就想讓周月來辯護。我想了好久好久了,我想也許是我欠了信誠父母的兩條命,所以老天爺非要罰我死,讓我到陰間給他們當牛做馬去。

如果真是那樣的話,我就想請周月來,不管他辯得成辯不成,至少我還能見他的面。”

儘管我面對的是一個殺人犯,儘管這個人已不是我心目中那個善良耿直的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