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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部分

我們的批評家所說的“一旦人們想要實現什麼事情的時。。。。。。。。。。。。。。

候,就得使用實在的人“這句話是模稜兩可的。他所指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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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自 然 法 典

由自然培養出來的那種人呢?還是指在服從法律的民族中自。。。。。。。。。。。。。。。。。。。。。

若干世紀以來就已經存在並且還要繼續存在的那種人呢?。。。。。。。。。。。。。。。。。。。。。。。

能夠接受英明政府法治的野蠻民族的自然狀態①

如果你們想看到處於自然狀態的人,那就讓我們到美洲去吧。我們在那裡將會找到若干部族,其成員都十分虔誠地(至少在他們中間)

遵守著人類的共同母親——自然的寶貴法律,我在此要竭盡全力為這些法律辯解。

讓我們帶上某位真正英明的立法者一同去吧。他按照這些已實行過的神聖法律中的各條規定去工作;他不去違背或

①為了防止大量無謂的和無休止的異議,我在這裡作為一個無可置疑的原理提出:在道德秩序中,正如我前面所說的,自然是一個整體,恆久不變;自然。。。。。。。。。。。。。。。。。。。

法也是不變的,總的來說,舉凡給有生物帶來和平傾向並決定其活動的東西都屬。。。。。。。。。。。。。。。。。。。。。。。。。。。。。。。。。

自然法;相反,一切背離這種溫和傾向的東西都是違反自然的,亦即越出自然的。。。。。。。。。。。。。。。。。。。。。。。。。。。。。。。

因此,人們就野蠻人或文明人的種種風俗所能引證的一切,都不能證明自然在變化;這至多表明,由於與自然無關的偶然性,一部分民族脫離了自然法則,另一部分民族純粹出於習慣而在某些方面仍然服從自然法則,還有一部分民族則由於某些並不總與自然牴觸的理性法律而仍遵從自然法則。由此,某些地方,如果自然還沒有被培植並受到輕視,殘暴就取而代之;另一些地方,不良的環境中斷了自然的作用;又一些地方,各種謬誤掩蓋著自然。變質的是民族本身,而不是自然。人離開真理,可真理並不滅亡。因此,能夠提出來反駁我的一切意見都絲毫不能動搖我的總論題。任何野蠻民族和其他民族,只要切實按自然所允許的那樣。。。。。。。。。。。。。。。。。。。。。。。。

去做,並拒絕自然所不贊成的一切,那麼他們不論過去和現在都能回覆到純自然。。。。。。。。。。。。。。。。。。。。。。。。。。。。。。。。。

法之下。這些真理將很快得到闡發。因此,我從現在起可以把它們應用到任何我。。。

所願意的特定事例中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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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 政治的特別缺點33

削弱這些規定,反而專門致力於擴大其效果,並從其豐富的內涵中抽出一切行為的準則。這些準則會令他所要教化的野蠻民族變成世界上最溫和、最人道、最聰明和最幸福的民族。

這位立法者到達目的地時便看到這個小小社會的各家均以打獵和捕魚來滿足他們的共同需要。當他提出有益的建議能象①這個民族的長者和最有經驗的人那樣被聽從的時候,他特別注意不利用所取得的信任去說服他們把打獵和捕魚場地分給各家,以免破壞他們的和諧關係。這位英明的立法者只告訴他們,除了這些他們可能經常感到不足的生存手段之外,還有更可靠、更不費力的辦法,比如種地和養畜。他向他們指出,這既是新的資源,也是新的財富,可以互相彌補不足;他還要教他們實行這些計劃所必需的技術。

這個民族由於他的關照已不那麼粗野而更為靈巧了,是不是因而會變壞和變得不那麼勤勞呢?當然不會。各家之間仍舊會充滿著這位改革家已經見到的那種和睦和團結氣氛;他們對長者和最聰明最靈巧的人的尊敬,隨著團結一致的成就和對新方法的實用性的認識而增長。這些印第安人聽從最明智的忠告所表現的那種恭敬會超過我們服從專制老爺的命令的程度。在我們殖民地附近居住的野蠻人那裡,仍然這樣看待榮譽:即只按有益於同胞的程度來衡量自己的高低;一

①本書原版本作“同”。——法文字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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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自 然 法 典

句話,在這些地方,人們只以自己的服務來博得他人的尊敬①。

這些真正的美德遠不會因新立法者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