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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部分

物是由他本人存入銀行的,而閆崇善是他妹夫,金陵寺鎮閆村村民。為什麼要以閆崇善的名義存款呢?龍治民在回答這一問題時態度很曖昧,他先是猶豫了一下,說他一時想不起為什麼了,不為什麼,只是隨便找個熟人的名字寫上罷了。稍事沉默以後,他也許自覺這樣的供訴難以服人,便臨時編造一個理由似的,說他妹家和他岳母家(龍的女兒一直寄養在那裡),同在閆村僅一河之隔,他用妹夫的名義存款而不以岳母的名義存款,是為了能讓妹妹常取出一些錢,直接花在她女兒身上,以免岳母一家從中揩油。這一番解釋到也合情合理,但是,龍自己為什麼不直接給女兒花銷,而託付給別人呢?這是疑問一。疑問二,既然意欲讓妹妹代勞,為什麼不將錢存在金陵寺鎮閆村就在鎮街上,而要存在閆村50多里外的縣城呢?並且,那幾張寫著妹夫姓名的存單,為什麼沒有給妹妹家呢?以存入的日期看,均在半年以前,“還沒有顧上拿到閆村”的話站不住腳。

在這兩個疑問面前,龍治民支支吾吾,回答不上來,乾脆推翻了上述解釋,聲稱他編了謊,而又回到最初的解釋上,說他一時想不起來為什麼要借妹夫的名字存款了,好象也不為什麼,只是隨便找個熟人的名字安上罷了。“剛才我這樣說,怕你們不信,才編了謊。”

偵察人員驅車前往金陵寺鎮。

金陵寺鎮距王墹村四十餘華里,在商縣屬一大鎮,由於龍治民的岳母、女兒、妹妹居住在此,此地又是龍早年讀書、生活過的地方,熟人較多,案發前他常常出沒其間,金陵寺就成為此案重點監控地區。

閆崇善家在閆村一村巷的深處,周圍緊傍四鄰,別無空間。一個用柴籬圍成的狹長的院子,院內堆放雜亂無序。室內似乎同龍治民家一樣昏暗,地面坑窪不平,牆壁和屋頂被煙火薰染得墨黑。偵案人員來閆村時,就帶著將在閆崇善家有所發現的心理準備,現在院內的零亂和室內的陰暗氣氛,使他們的神經更加緊張

“5。28案件”一發,龍妹一家便陷入惶惶不安之中,包括孩子,家裡無一人去王墹村探情況,及至過後幾日,龍妹一家被告知不得外出,待在家裡隨時等候公安機關的傳訊。

現在偵案人員來了,似乎是龍妹一家早已盼望的。龍妹夫婦很知趣的讓孩子們出去,但不讓他們走遠,以免公安人員生疑。夫婦倆客氣、拘謹、緊張,但無驚慌之色。對於王墹村發生的兇案,他們的回答與王墹村人以及諸多與龍治民相識的人回答一樣:想不到。也提供不出有價值的線索。當問到存款單的事,閆崇善一怔回頭問龍妹:“你知道嗎?”

龍妹回答說:“我咋會知道哩?”

閆崇善沉吟了一會,憤憤的說:“狗日的陷害我哩!”

偵案人員疑惑地說:“這話是什麼意思?”

“你看,事情一出來,你們就按存單的名字尋我來了。他這不是陷害我是啥?”

“龍治民為什麼要陷害你呢?”

“恨我嘛,我打過他,打過好幾次哩!”說到他與龍的仇恨,閆崇善憤怒的神情裡含有著一種輕鬆感。因為與龍有仇這一事實有助於他與龍案洗清關係。他說:“最後一次我說,你要是再來,我就打斷你的腿!從那以後他再也不敢來了。我們也和他斷了來往。”

“那是什麼時候的事了?”

“早了,都四五年了。”

“龍治民來你家幹什麼,你為什麼要打他?”

閆崇善看看妻子,沒有回答。龍妹忽然站起來說:“那是瞎種”沒容她說下去,閆崇善搶過話頭說:“他老是來尋事,要吃要喝,要錢要糧,要他妹子去給他屋裡做活,罵他妹子和我害了他,給他娶了個癱癱媳婦”

龍妹在一旁抹起了眼淚。

這時閆崇善突然高聲說道:“他要是沒讓你們抓了,下一個怕就該殺我了”不等偵察員詰問,他就解釋說:“我打他嘛。”

偵察人員感到,閆崇善夫婦和龍治民之所以有如此大的仇怨,其中必另有隱情。又問了幾句,見夫婦二人還是那些話,不便在追問下去,就把龍治民對以閆崇善之名存款的解釋告訴他們。

閆崇善夫婦說龍是胡說八道,他們家和河對面龍的岳母家早就斷了往來,跟仇人似的。原因是龍的岳母多次指責龍妹做媒,把女兒閆淑霞送到了火坑裡,為此龍的岳母多次跑到閆崇善家吵鬧,罵的龍妹上不成工。龍妹就是想照顧侄女,由於龍的岳母插在中間,她也做不到。

最後偵案人員把閆崇善帶到縣裡,讓龍的存款單上寫明的儲蓄所的辦事人員辨認,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