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屆四中全會的中央以及王明等人,這種“表率”作用確實使黨內不少反對王明教條宗派的同志轉變了立場,在四中全會的決議之下逐漸地統一起來。對於這一點,王明等人對張國燾是滿意的。
張國燾為了支援王明路線,在參與了對羅章龍等人分裂活動的處理和對江西蘇區富田事變的討論之後,還受中央委派去天津解決中共順直省委的問題。
原來,王明上臺後,羅章龍等人非法組成的“中央非常委員會”派張金刃(即張慕陶)、韓連會、袁乃祥等人到河北、平津一帶活動,並與不久前非法成立的河北省緊急會議籌備處(即北方緊急會議籌備處)的曹策等人合流。這些人派員到北方各地進行活動,使得一些不明真相的人加入了籌備處。在北方工作的許多同志對四中全會、王明上臺雖有很大意見,但反對羅章龍、張金刃、曹策等人分裂黨的活動,認為這是原則錯誤,希望儘快解決問題。
1931年1月下旬,四中全會中央決定組成中央代表團到天津解決河北黨的問題。2月初,有張國燾參加的中央代表團到達天津後,立即宣佈取消河北省緊急會議籌備處,停止省委職權,由中央代表團代理省委工作,組成臨時省委。由徐蘭芝任書記,陳原道任組織部長,陳復任宣傳部長,阮嘯仙任軍委書記,賀昌被免去書記職務,任命為山西巡視員。薄一波: 《七十年奮鬥與思考》上卷?戰爭歲月,中共黨史出版社1996年版,第108—110頁。張國燾對原省委負責人作了嚴厲的批評,指責他們“左”右聯盟投降右派的嚴重錯誤和在立三路線精神之下反對新省委的傾向。
2月中旬,河北臨時省委根據中央政治局關於開除羅章龍黨籍的決議,作出了《關於開除張金刃、韓連惠、曹策、葉善枝等黨籍的決定》,號召“在籌備處矇蔽之下的同志承認自己的錯誤回到黨內來”。原省委的重要領導人餘澤鴻、張昆弟等發表宣告很快承認了錯誤。不久籌備處便宣告瓦解。
籌備處的問題解決後,那些過去曾跟隨籌備處跑過一段時間和曾執行過立三路線的原北方局、河北省委的主要領導人,大多數受到了四中全會中央的過火斗爭和無情打擊。賀昌、阮嘯仙、餘澤鴻、張昆弟等人都多次檢討自己的錯誤,但王明中央還是揪住不放。在這件事上,張國燾也起了相當不好的作用。
五 初到鄂豫皖
中共六屆四中全會正式接受了王明路線即國際路線之後,隨即開始了反對所謂“目前黨內主要危險”的“右傾”和“改造充實各級領導機關”的鬥爭。
王明發動的“反右傾”鬥爭,由於上海和江蘇省委何孟雄等20多位同志被捕犧牲、羅章龍等人犯了分裂黨的錯誤被開除出黨而“進展順利”、“成果顯著”。之後,王明宗派集團為了推行“左”傾機會主義的政治路線,取得在全黨的統治,便開始了所謂“系統地改造黨”的實際措施。
王明等人所謂“系統地改造黨”,即是任用他們的“鬥爭幹部”、“新生力量”來“改造和充實”黨的各級領導機關,實行的是“順我者提,逆我者撤”的宗派幹部政策。同時,為了能夠儘快控制全國各地的黨組織,王明又採取了派中央代表去各地改造各級黨的領導機關的辦法。中共中央曾先後派陳原道赴順直省委;曾洪易到贛東北蘇區;夏曦到湘鄂西;王稼祥、任弼時、顧作霖組成中央代表團到江西蘇區;沈澤民到鄂豫皖蘇區。這些中央代表被賦予很大的權力,據《中央關於蘇維埃區域黨的組織決議案》規定: “中央局或中央分局是代表中央的,他有權可以改正和停止當地最高黨部的決議與解散當地黨委,當地(當地黨委)是錯了的時候。所以中央局或中央分局只能由中央派遣或指定,而當地最高黨部委員會則在公開的領導政權的黨中一般的都是由當地黨的代表大會產生的,兩種組織絕不容混淆與合併起來。”《中共中央檔案選集》第7冊,中共中央黨校出版社1991年版,第269頁。這樣,就把各地黨的組織控制在中央局、中央分局、中央代表的手中。不僅如此,5月初,中央還制定了《中央巡視條例》,建立了派巡視員指導各級黨部的所謂“活的領導”體制。實行這種委派“欽差大臣”式的領導方法,目的只有一個,就是保證王明路線在各地“百分之百地執行”。
在這種情況下,張國燾提出了作為中央代表去鄂豫皖的要求。他回憶說: “我是自願去鄂豫皖的。當時鄂豫皖區還保有較多的立三路線的殘餘,負那個區域領導責任的曾鍾聖(曾中生)就是著名的立三路線的擁護者,我的同志們覺得我去那裡糾正立三路線的錯誤是遊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