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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部分

清政府在立憲派國會請願運動的壓力下,頒佈《新訂內閣官制》,實行責任內閣制,成立由十三名國務大臣組成的新內閣。以慶親王奕匡(宗室)為總理大臣,那桐(滿)、徐世昌(漢)為協理大臣,下設外務部、學部、民政部、度支部、陸軍部、海軍部、法部、農工商部、郵傳部、理藩部十部,以梁敦彥(漢)、善耆(宗室)、載澤(宗室)、唐景崇(漢)、蔭昌(滿)、載洵(宗室)、紹昌(宗室)、溥倫(宗室)、盛宣懷(漢)、壽耆(宗室)分任各部大臣。十三人中,滿洲貴族九人,漢族官僚僅四人,而滿洲貴族中皇族又佔七人。這是一個以皇族為中心組成的內閣,人們稱之為皇族內閣。清政府根本無意實行君主立憲,只是借立憲之名集權皇族,抵制革命。

出任海軍大臣的載洵是皇上的親叔叔嗎,當時只有25歲,清末內閣領導幹部真是年輕化。這麼一來,漢官離心,大清王朝可謂大勢已去,就如同一間搖搖晃晃的破屋子,只要人在門框上踹一腳就塌了。其實,攝政王早已精疲力竭,多次向隆裕太后請辭,不在干預政事。這個時候清王朝其實誰都得罪不起,卻把能得罪的全得罪了。你搞新政人民不幹了,你搞預備立憲,立憲派不幹,你來皇族內閣,漢族官僚離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