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年十二月的最後一天,東海省黃州市黃江邊一個水文站內,工作人員王傑剛來上班,迎面跑過來一個氣喘吁吁的老人。
那個老人一見王傑,便用手指著身後的黃江大橋大喊道:“那邊,大橋下有一具屍體。”
王傑不以為然地回答那個老人:“有屍體,你還呆在這裡做啥?”
老人沒有再說什麼,也是徑直跑著離開了水文站。王傑也沒有把老人的話放在心上,因為那個老人是經常在黃江邊撿垃圾的,看到死狗死貓也會大驚小怪一陣,王傑也懶得理會。
王傑沒有上心,在水文站內正常地上了一天班。新年元旦,王傑竟然在水文站的防護牆旁邊看到了一具屍體,這才讓他想起那個撿垃圾的老人沒有說謊。
王傑發現屍體後趕忙打電話報警,黃州市警局刑偵隊接警立即趕到現場,經過對屍體的檢查,發現死者是一位女性,年齡在二十歲左右,已經高度腐爛。
刑偵員經過現場勘查發現:死者被一根資料線捆住。捆紮的方式很奇怪,死者的雙手是自由的,資料線從死者的頭部頸部繞一個圈打個結,從背後延伸捆住雙膝蓋。
資料線一共一米多點,屍體呈球狀,捲縮在一起。刑偵員分析屍體的捆綁,只是用資料線將自己的頭和腳連線起來,這樣的捆綁方式死者自己也可以完成。
刑偵員在檢查時發現:死者身上沒有任何外傷,屍體是在江水退潮後,由於岸邊灘凃上有石塊把屍體掛住,擱置在水文站防護牆的牆角邊上。
刑偵隊長關寧認為,這是一起殺人拋屍案。黃州市警局刑偵隊法醫透過鑑定發現:在死者的肺部呼吸道留有大量沙石等殘留物,符合溺水身亡的特徵,法醫認為死者很有可能是跳入黃江自殺。
究竟是他殺?還是自殺?關寧和法醫展開了激烈的辯論,一時爭論無果,黃州警局決定請來省警廳刑偵專家前來偵查案件的真相。
秦仁杰奉命來到黃州,在勘查現場檢查屍體後也產生了迷惑,死者肺部和呼吸道殘留的泥沙,確實符合溺水身亡的特徵。
如果是殺人拋屍,那麼受害者身上應該會有明顯的外傷,如果是被犯罪嫌疑人推入黃江,受害者也應該有反抗掙扎的痕跡,這點從屍體可以看出來。
秦仁杰檢查了死者身上的捆綁方式,這種方式雖然自己可以完成。但是如果想自殺,她將自己捆起來,捆的過程中需要坐下來才能捆成功,站著是無法完成的。
而且捆綁完後是無法站立起來,想自殺是無法自己跳進黃江,只能自己滾到江裡,這樣的自殺方式是無論如何也解釋不清的。
秦仁杰透過檢查後分析:死者自己捆綁自己,然後跳江自殺的可能性較小。這很可能是一起殺人拋屍案。
秦仁杰的分析和關寧隊長的判斷基本是一致的,只是黃州市警局的法醫仍然保留死者是溺水身亡的觀點。
法醫王鵬對屍體進行詳細檢查發現:受害人非常年輕,衣著單薄,生前做過隆胸手術,手臂上紋有兩朵芙蓉花,手指上塗滿了紅色指甲油。
死者身上的體毛也被處理了,從身體檢查結果來判斷,王鵬認為死者生前應該在灰色場所工作,很有可能是酒吧,髮廊,ktV,足俗店的工作人員。
秦仁杰透過法醫王鵬提供的資訊推測:死者會不會因為工作問題想不開,自尋短見。或者是個癮君子,吸食白粉過量產生某種幻覺,從而採取自捆自盡的行為。
法醫王鵬說:“一個年輕的女孩,就算想自殺、大冷天一個人穿著秋衣跑到黃江邊,先把自己捆起來再滾進江裡,這有點不現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