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一本老舊的冊子,封面上用漂亮的毛筆字寫著“荷爾摩相關備忘錄”、“那是什麼?”
“這個啊,應該說是荷爾摩的使用規則手冊吧!所有跟荷爾摩相關的事都記載在這裡面。呃,剛才提到的條文,好像是在總則的最後面……啊,就是這個。”
阿菅學長皺起眉頭,看著翻開的那一頁。我沿著他的視線望過去,只看到一大篇片假名與平假名夾雜的文縐縐文章,因為我站在相反方向,所以只能辨識出開頭是“第十七條”這幾個字。
“就是這個第十七條……使用這一條應該就沒問題了……不過老實說,我不太建議你使用。”
“為什麼?別這麼說,快告訴我該怎麼做!上面寫了吧?”
“的確寫了,可是,該怎麼說呢……我有種不好的預感,而且,我還不曾聽說過有人遵循第十七條採取實際行動。”
“你是說沒有前例?不要先個公務員似的說的那麼保守嘛!”
“這世上沒有比荷爾摩更保守的東西了。企圖改變自古傳下來的某種東西,通常就會發生什麼不好的事。我們身邊不是常有這種故事嗎?所以,我覺得最好不要做這種違反常態的事。”
“可是既然條文上有記載,就不是被禁止的吧?”
“話是這麼說沒錯……”
“拜託你告訴我。”
我把雙手平放在暖爐桌上,深深低下了頭。我沒有餘力顧及阿菅學長那毫無根據的憂慮,那個“第十七條”關係著我的將來。
結果阿菅學長拗不過我,為難的把“第十七條”的相關規定告訴了我。雖然成立的條件很難達成,但是“第十七條”上記載的文字,確實可以解決我現在的所有問題。
“期限到什麼時候?”
“你是說哪個?”
“兩個。”
“其實兩個都差不多。”阿菅學長笑出聲來,又把視線拉回小冊子上。“首先,根據細則,提出‘第十七條’的期限是在季前賽結束之前,也就是在下一次龍谷大Phoenix戰結束之前,至於違反‘契約’的規定……從我那一代的經驗來看,如果沒有正當理由,連續兩次未出席荷爾摩就會被那些交火視為違約……所以,不管由哪個期限來看,你都必須在下次與龍谷大Phoenix之戰結束前,備齊所有提案條件。不過,你真的要這麼做嗎?我覺得最好還是不要……”
“請讓我那麼做。”
我打斷阿菅學長的話,斬釘截鐵地宣告,其實根本想都不用想。因為往前進是地獄,往後退也是地獄,既然這樣,我要選擇沒有蘆屋、沒有早良京子的地獄,縱使哪一天必須直接與他們兩人對決也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