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人的要求來要求官員,不如用嚴格的制度來制約官員。
真要想以道德規範來約束人的思想行為,任何規章制度都不如宗教的力量來得完美。
“不說別人,先說我的經歷。在我從市長升到市委書記的時候,有一個關卡,就是上級領導本來想空降一個書記過來,在空降之前,前來市裡徵詢一下各個常委的意見。結果省委組織部的人本來想在當地停留三天,結果不到一天就返回了省城,三天後就任命就下來了,我坐地轉正,由市長接任書記史老說到往事的時候,臉上堆滿了笑容。眼神中閃動著一種回憶的光芒,緩緩地轉動手中的紫砂茶壺”且為什麼嗎。是因為我眾個市長做得足夠好,和所有的常娶其處?還是因為我軟弱可欺,大家願意讓一個性子綿軟的人當書記,好過空降一個不知根知底的人?,,都不是!”
史老的問題不需要夏想和李丁山皿答,他是自問自答:“我當市長的三年裡,得罪過不少常委,也和許多人頂撞過,而且在原則的問題上。從來沒有退卻過,可以說,許多常委都對我有意見,甚至說句不好聽的話,他們對我接任書記。大部分還有牴觸心理。但最後為什麼省委組織部來人,他們都不約而同地還是想要讓我坐地轉正?就是因為有一點我讓他們放心,我是一個強勢市長不假,我也做不到絕對的公正。但我在許多大是大非的問題上,不肯退讓一步,絕對堅持一個公正的原則,而且在許多人的爭鬥之時。保沾手的利益,絕對不沾。再多的錢放在眼前。也不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