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是本質上的君主獨裁製。凱爾森在其名著《法與國家的一般理論》中有一節專門談到“政黨獨裁”,說在一黨制國家裡,領袖崇拜,個人自由的完全壓制,憲法的無效性,集權經濟及強制性調整,等等,都是不可避免的。他指出,既然法律的制訂和運用均操之於統治黨之手,其他各種民主制度,都無實際意義可言;“在政黨獨裁國家中,選舉和全民公決的唯一目的就是掩飾獨裁的事實。”然而,靠清黨和殺戮上臺的國民黨,連選舉和全民公決這些形式都給廢棄了。根據領袖既定的建國程式,後來也有所謂的修憲之舉,試圖仿效西方民主國家對權力加以限制,那結果只能是走過場。在“以黨治國”的情況下,只要政治權力中這一完整因素不能取消,從完整權力到分散權力的轉變就永遠無法完成。
任何階級、政黨或群體,要有效地掌握和運用權力,離不開組織這個因素。從秘密組織發展起來的國民黨,在接受蘇聯的指導之後,特別重視組織的擴大和完善,從群眾組織直到特務組織,都有黨插手領導。著名漢學家費正清在他的研究著作中指出:“在中國的政治文化中,政府是組織的壟斷者。每個組織、社團都必須以某種方式歸屬於政府之下,不然就被認為敵對於政府,因而也就被認為是危險的。在歷史上看,非政府組織只有秘密結社和各種同業行會,有組織的利益集團是受到嚴格約束的。一些自衛性的團體是允許存在的,而一旦它變成一種壓力集團時,政府就要將其解散。出自民間的組織被認為是充滿爆炸性因素的。任何一個能夠控制民眾運動的新興組織的產生,都構成了對政府的威脅,只有在它形成之前將其摧毀。同時,一定程度上還是因為組織總是建立在個人基礎上的,像公民對統治者效忠一樣,新興的組織意味著新領袖的出現,而新興的領袖就構成了原有統治者的事實上的對手。結果便是:過去一個長時期以來,所有新興的組織都處於政府的控制之下。”五四運動以後,國民黨便開始注意吸納學生,領導和組織群眾,動員地方團體包括家庭、宗族、保甲、村寨、行會以及秘密協會,還有新成立的工會、青年和婦女團體,參加旨在推翻舊軍閥的鬥爭,也即“奉旨革命”。清黨時,同樣利用組織的力量消滅異已,統一效忠於新領袖。後來的“新生活運動”,還是試圖透過有組織的推動去進行的。美國學者派伊所以說中國“易於統治”,就因為“在很大程度上,人民自己統治自己”。以蜂窩狀的群體組織,遵守內部紀律和自給自足以維持一種預設的秩序。這是有傳統根據的。但是,蘇聯的組織無疑提供了新的經驗。組織化完全用於控制,即極力設法達致人民的生活和國家的生活的同一;而這些民間組織,卻並不像西歐的那樣形成一種壓力集團,對國家政治施加影響。米切爾斯說過一句很精闢的話:“不論誰說到組織,都是在說寡頭統治。”對國民黨來說,這是合適的。
這樣的黨,既然有能力控制全國的大小組織,便有能力推行思想統制。所謂“訓政”,“以黨義建國”,實質上意含了思想的控制。意識形態一旦與政權力量結合在一起,將使控制的效率獲得空前的提高。蔣介石上臺後,政治宣傳的首要任務,就在維護正統性和統一性。1928年開始,國民黨透過南京國民政府全面實行〃###〃。此時,學界就政體形式問題進行了長時間的〃討論〃;捲入這種討論的報刊有《新生命》、《生路》、《現代評論》、《星期》、《時事新報》、《中央日報》,以及《新月》雜誌等。一些政治人物及御用學者從〃清黨〃後一黨獨大的〃現實〃出發,證明在中國實行兩黨制或多黨制是不符合國情的;並且認為,國民黨是代表社會全體利益的黨,是由中國社會的特殊性決定的。如周佛海便稱國民黨的獨裁不是少數人或一階級的獨裁,而是代表各階級的革命民眾的獨裁,具有某種代表性;這樣,由黨和國家施行的種種強制性措施,根據定義也就不再能解釋為壓迫了。據說到了黨權時代,思想的統一是十分迫切的,無條件的。〃以黨治國〃,形式上是黨組織、黨義、黨員三位一體,這是參與建國方案討論的報刊大體認同的。人民必須絕對信仰三民主義,有人甚至鼓吹,除了真正的三民主義者以外,對其他人的言論出版###結社的自由則應予以禁止。孫中山的〃遺教〃成了合法性的來源,領袖的理論成了類似憲法的規範性檔案。這在憲法史上是沒有先例的。在灌輸正統理論的同時,以蔣介石為首的政要人物以及意識形態方面的代言人,致力於以忠誠為核心的傳統道德說教,強調〃統一、和諧與服從〃,實行政治專制主義與文化保守主義的整合。英國學者波蘭尼說:〃正統性主張是一種非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