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底下堅持鬥爭的不妥協、不屈服的立場。說到統治者,兩次講演都說到猴王和酋長,其突出的特徵,就是禁止思想和任意殺戮。“且看動物中的猴子,它們自有它們的首領;首領要它們怎樣,它們就怎樣。在部落裡,他們有一個酋長,他們跟著酋長走,酋長的吩咐,就是他們的標準。酋長要他們死,也只好去死。”在“酋長政治”面前,知識分子是在指揮刀下聽令行動,還是發展傾向民眾的思想呢?魯迅據此將知識階級分為真假兩種,但判斷說,假知識分子壽命比較長。他把思想運動同實際的社會運動聯絡起來加以考察,認為專制時代所以能容知識階級存在,原因就在於他們的所謂思想,惟是脫離現實的空談。然而,專制是否就可以因此長久地維持下去呢?他明明白白指出:“政治家想不準大家思想,而那野蠻時代早已過去了。”又說:“殊不知殺了文學家,社會還是要革命;俄國的文學家被殺掉的充軍的不在少數,革命的火焰不是到處燃著嗎?”
“民主與專制”的論戰以雙方共同進入“人才內閣”為結局,頗有大團圓的意味,而由力行社等為蔣介石獨攬大權造勢而發起的以領袖獨裁為中心的法西斯運動,則由蔣介石本人出面叫停。中國到底有沒有法西斯主義?“###”,“以黨治國”的政制算不算極權主義?《法西斯主義》一書著者沃爾特·拉克爾認為,世界上其實不只存在一種,而是多種法西斯主義,但是,它們有一個公分母,也就是說,有一個“法西斯主義的最低限度”,如共同信仰民族主義、等級結構和“領袖原則”等。他說:“法西斯主義依賴於一個國家政黨的存在,而且程度不同地都依賴於對宣傳的壟斷以及威脅並使用暴力對付反對者。”在法西斯主義哲學中,暴力一直起著核心的作用;在這裡,意志是第一位的,司法是第二位的。“在法西斯主義政權下沒有任何獨立的司法。相反,如希特勒在1934年宣佈的,黨統治著國家。”在不同權力形式的組合中,恐怖與宣傳的結合,被視為現代極權主義傳統。像漢娜·阿倫特等,就是把希特勒德國和斯大林俄國並提為極權主義國家。恐怖手段除了赤裸裸的暴力以外,還以不完全保密的辦法,多少帶有神秘主義的辦法,散佈一種令人捉摸不定的、難以名狀的、吠形吠聲的恐懼,使之滲透到國民中間,而不僅僅施之於敵對群體的成員之中。恐怖與宣傳是對立的:一個是強制性的,一個是說服性的,可是在完整權力條件下,它們是如此地相輔相成。
大屠殺是一種恐怖,“暗暗的死”是另一種恐怖。自“清黨”之後,魯迅不斷著文,揭露國民黨政府製造的“秘密死亡”。《寫於深夜裡》有一節,題目就叫《略論暗暗的死》,文章使用大量反語,刻毒而悲涼:
……給死囚在臨刑前可以當眾說話,倒是‘成功的帝王’的恩惠,也是他自信還有力量的證據,所以他有膽放死囚開口,給他在臨死之前,得到一個自誇的陶醉,大家也明白他的收場。我先前只以為‘殘酷’,還不是確切的判斷。其中是含有一點恩惠的。我每當朋友或學生的死,倘不知時日,不知地點,不知死法,總比知道的更悲哀和不安;由此推想那一邊,在暗室中畢命於幾個屠夫的手裡,也一定比當眾而死的更寂寞。
然而“成功的帝王”是不秘密殺人的,他只秘密一件事:和他那些妻妾的調笑。到得就要失敗了,才又增加一件秘密:他的財產的數目和安放的處所;再下去,這才加到第三件:秘密的殺人……
所以第三種秘密法,是即使沒有策士的獻議,也總有一時要採用的,也許有些地方還已經採用。這時街道文明瞭,民眾安靜了,但我們試一推測死者的心,卻一定比明明白白而死的更加慘苦。我先前讀但丁的《神曲》,到《地獄》篇,就驚異於這作者設想的殘酷,但到現在,閱歷加多,才知道他還是仁厚的了:他還沒有想出一個現在已極平常的慘苦到誰也看不見的地獄來。
6。反抗中國式法西斯
在“清黨”以後的黨國裡,整個形勢,就像魯迅說的那樣,“捕殺的網羅,張遍了全中國”。這種恐怖,的確隨時隨地同官方的宣傳攪纏在一起。所以,魯迅在抨擊恐怖製造者的同時,常常戳穿他們的陰謀,暴露各種政治宣傳的反動本質。在《關於中國的兩三件事》中,魯迅公開指出,國民黨掌握政權之後,省悟到一切統治手段都不徹底,惟有“大造監獄”,此外是“什麼也沒有”。監獄有兩種,一種是到處都有的國粹式,還有一種西洋式,即所謂“文明式監獄”,是做給到中國的外國人看的。至於“反省院”這樣的“特種監獄”,則是新近發明的。犯人在裡面可以受教育,學政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