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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部分

大精神,宣傳反對帝國主義、反對軍閥、要求民權的主張。這次會議決定中央分設組織、宣傳、工農、婦女各部,毛澤東擔任組織部長。

會後,他以中央局秘書身分,起草並與陳獨秀聯合簽署了一系列檔案,如《中共中央通告》第十四號(五月十九日)、第十五號(七月二十一日)、第十七號(九月十七日)、第二十一號(十一月一日)等。這些檔案的一個重要內容是堅持國共合作,反對右傾。一九二四年六月一日,孫科等提出“制裁共產黨分子案”。十八日,國民黨中央監察委員張繼、謝持等又提出“彈劾共產黨案”。針對這些情況,在第十五號《通告》裡第一次使用了國民黨“右派”這個概念,要求全黨一方面要注意革命勢力的聯合,不要使“分離的言論與事實出於我方,須盡我們的力量忍耐與之合作”;另一方面,“為國民革命的使命計”,對右派的言論、活動,“都不可隱忍不加以糾正”。

毛澤東正是本著這種原則在國民黨上海執行部堅持工作。執行部成立後做的第一件事,是黨員重新登記。老黨員也都要經過填表和審查後才能成為改組後的國民黨員,發給黨證。作為組織部的秘書,毛澤東具體負責這件事。有些老黨員擺資格,認為“毛頭小夥子不配問我們的履歷”。據羅章龍回憶,“一天,一個人衝到樓上,胡漢民、汪精衛都起來打招呼,他們三人交談,我和潤之不認識此人。那人說,我從同盟會開始,革命幾十年還要填表?可不可以免填?”一打聽,才知是辛亥革命後當過四川省長的謝持,現在是國民黨中央監察委員,實際上是個反對改組的右派。“他到我們這裡說了一遍,大家都不以為然地說,黨員人人都要填”。因為未得允許,謝持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