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的重大讓步未獲英方積極響應,因此英方沒有必要再派人來京磋商,如英方不接受中方建議,基本法起草委員會只能按原定方案做出決定。英方又提出幾個關於選舉委員會的安排以及選舉方法等問題,要求中方澄清。中方澄清時,採納了英方的一些意見。最後,英方應中方要求,正式書面確認接受1991年18席、1997年20席的方案,並保證保持“九七”前後的“連續性”。 這期間還有一個小插曲:在英方最後確認前幾天,赫德還曾來過一信,說時間緊迫,可能趕不及在基本法草委大會之前做出最後答覆,要求草委會在確定1997年###席位時,先不要寫入文字,只留一個空白,待以後填寫。我們判斷,雙方有可能在會前達成協議。最後果然達成了協議。由於此信不涉及實質內容,故後來未隨七份檔案一同發表。 七份外交檔案表明,在基本法定案時,雙方就香港政制發展的進度正式達成了協議和諒解。此時,英方還不得不遵守同中方磋商一致和與基本法相銜接的原則。 我同赫德外相尚未謀面,便透過交換信件達成了一項重要協議。這也是我任外長期間與英方達成的惟一的書面協議。沒有想到的是,它後來竟被英方所譭棄。中英雙方以及大眾傳媒還就這七份外交檔案的內容和形式到底算不算是雙方的協議和諒解,有沒有約束力,開展了一場辯論。其實,任何具有外交常識的人,更不用說熟悉中英談判歷史的人,對此不難得出正確的結論。  書 包 網 txt小說上傳分享
香港迴歸中的中英較量(五)
1990年4月,在中英就香港選舉問題達成協議和諒解之後,香港特區基本法正式頒佈。 至此,中英之間有關香港政制發展問題的爭議,似乎應該告一段落了,但事實並非如此。 香港立法局1991年選舉前後,英方加緊了所謂“代議政制改革”的步伐,只是這個問題暫時不像前一階段那樣緊迫了。 這時,中英兩國外長實現了自1989年以後首次互訪,雙邊關係有所改善。 赫德外相於1991年春訪華,我與他正式會晤。中方領導人會見了他,給予他相當高的禮遇。 赫德外相早年曾在英國駐華使館工作過,十分熟悉中國事務。1974年,又曾隨前首相希思訪華,會見過毛澤東主席。 赫德這次來訪中,雙方商定今後要加強聯絡,兩國外長每年要會晤兩次,以及時磋商香港過渡期中陸續提上日程的議題。 1990~1991年,中英之間有關建設香港新機場的磋商正在緊張進行,其他問題一時顯得不那麼突出了。赫德來京,主要談的也是新機場問題。香港新機場問題與香港政制發展問題本是兩件不同的事,但同樣具有跨越“九七”、影響特區政府權益的性質,需要雙方磋商,取得一致意見。新機場問題的磋商前後延續了數年,是另外一個頗為複雜的故事,這裡就不做專門記述了。 約一年以後的1992年春天,我首次正式回訪英國。那時,正值中英外交關係升格20週年前夕,兩國領導人又剛剛簽署了關於新機場問題的諒解備忘錄,所以,訪問的氣氛較好。 不過就在那個時候,英方又醞釀在香港立法機構中推行一種所謂“常設委員會”的新制度,意在提高立法機構的權力,以制約行政機構。 針對這一動向,我在會談中特意向赫德提出,基本法已為未來特別行政區設計了行政主導體制,這種體制也是多年來在香港行之有效的。如果現在改為立法主導,勢必與基本法牴觸。中方不希望發生這種事。當時,赫德還是表示,英方無意改行政主導為立法主導。 關於1995年下一屆立法局的選舉,我提醒英方,這最後一屆立法局選舉的辦法應該與基本法相銜接,否則不能直接過渡。赫德說,英方將於1993年就此做出決定,此前將與中方磋商。 然而,我訪英後不久,英國政府於4月任命曾任保守黨主席的“強勢人物”彭定康,取代了被視為對華“軟弱”的衛奕信,出任最後一任香港總督。 彭定康一上任,就進一步大幅度地改變英國對香港的政策。兩國圍繞香港政制發展方向的分歧,很快就演變成新一輪公開而嚴重的較量。  
香港迴歸中的中英較量(六)
按理,最後一任港督的使命應該是在香港過渡期的最後階段,與中方很好合作,保證平穩過渡和政權順利交接。能夠做到這一點,就是功德圓滿,可以名留青史。 不想,最後一任港督彭定康卻反其道而行之,就怕向中方交接政權時太順利。 他於1992年7月上任後不久,便推出了一個與中方對抗的香港政制改革方案,對香港面臨的1994年區域組織選舉和1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