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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部分

1645年秋,張獻忠譭棄成都,盡殺城中居民。這一點,連“極左”時代的文獻也不得不承認是實情,只是聲稱他“面對地主階級瘋狂反撲”使“階級鬥爭擴大化”,這哪裡擴大化,是絕殺化!

成都居民數十萬被驅於南門,見張獻忠騎馬而來,都跪地乞命,聲稱是良民順民。張獻忠狂性大起,縱馬揮刀跳入人群中,發瘋一樣遍殺遍喊:“殺!殺!殺!”賊軍刀砍矛捅,血流成河。

從成都臨行前,張獻忠下令,命令各營殺盡所掠婦女,上繳所有搶掠金銀。

由於從各地及蜀中所掠金銀太多帶不走,張獻忠發數千人為工匠,先掘錦江使之改道,然後在河床上鑿洞,墊青石成穴,盡埋金寶銀塊於其中,大概有數千萬兩之巨。然後,他盡殺工人,讓兵士再使錦江回流,財寶就埋在水流之下,名之為“錮金”。

行至順慶,張獻忠忽然下令,盡殺軍中四川籍士兵十餘萬人,僅有都督劉世忠一營聞訊先逃。他自川北遁去,投降清軍。

殺完川軍後,張獻忠嫌所帶兵將有家屬累贅,他本人以挑選水軍為名,喝令全營兵士及家屬從他面前經過受檢。只要他一聲“你!”挑中的人馬上被集中。父母被挑者,子女不敢回顧;妻子被挑者,丈夫不敢回顧。最後,共挑出近四萬人,押入一木城之中,先用炮轟,斃死大半,然後縱兵斫殺,有數千殺不完者,驅入江中淹死。

自己殺自己軍隊,也是張獻忠“首創”。

殺了幾輪過後,張獻忠派人點數,回報說四路軍還有六七萬人。老張大怒:“老子哪裡用這麼多人,只需勁旅三千,即可橫行天下!”於是他嚴督手下將領再殺。“凡領人頭目,每日必開報十數人赴死,先疏後親,親盡及已,人不自保,莫可如何”(《蜀警錄》)。

至西充時,賊軍中的昔日投降官兵、被掠平民以及新兵均已被殺殆盡,幾十萬軍兵及家屬都被“自己人”殺了,惟餘歸兵宿將而已。

一日天將大雨,電閃雷鳴,殺人為樂的張獻忠忽發狂態,仰天大呼:“天爺爺,你是要我把人殺光啊!”餘眾聞之悸然。

除張獻忠外,蜀中“搖黃十三家”作事與其相類。這些搖黃賊更壞的是,他們殺人以戲樂為主,常常抓小孩數人飛拋空中,軍士們個個以長矛接剌,然後看著刀尖上那些小孩手足抓跑似飛狀,皆鬨然笑樂。還有人專撿兒童頭大者,手捉雙腳,不停撞鐘,看他們鐘鳴之間腦髓迸出,樂此不疲。搖黃賊如抓住成年人,便會把人逼靠於樹,腹中掏洞,伸手生拽其腸出,用那個受害者自己的腸子把他綁在樹上,活活折磨而死。他們有時遍置湯鍋,煮人為樂……

彩雲之南的誘惑(4)

所以,論慘虐程度,搖黃賊甚於張獻忠。張獻忠軍法酷嚴,其部下是因畏生懼,不得不執行命令,併發生過其手下幾個將領不忍盡殺人民而自盡的情況。搖黃賊人數不多,上下同心,耳濡目染,以殺人為至樂。

張獻忠帶著幾萬兵,攻克順慶(今南充)城,屠殺居民十餘萬。自此後,由於缺糧,賊軍皆以人肉為食,營中醃人肉貯存。自從殺自己人以來,張獻忠手下多有逃亡者,有時候整營數千人一轟而散,他也不是特在意。

一夜,張獻忠宿於營中,有一鼠竄入其被窩內,惹得他大怒,滿帳篷舉劍剁鼠,竟不得中。暴怒之下,他下令士兵轉天每人必須上交一隻老鼠,逮不著的就殺頭抵數。結果,賊兵連夜毀屋穿壁,敲倉燻房,轉天一大早,轅門處鼠屍堆積成山。張賊號令之嚴,可見一斑。

此時的張大賊頭,想全棄四川,準備回老家陝西發展。他對義子孫可望等人講:“朕得蜀兩年,蜀民不附。如回陝得長安,雄視中原,自可圖大事。”但他到達順慶、西充等地後,又命兵士四處伐木造船,聲言要攻南京。

此舉,或許是聲東擊西,或許是兇狂發狠,或者是窮途絕路無目的瞎折騰,反正張獻忠最後的幾個月躁狂至極,只有殺人時他才稍感平靜。

張獻忠這個人,如此殘忍好殺,慘絕人寰,為此,明清筆記以及一般的史料中,都把他描述成一個“天煞星”,似乎他就是個天生的魔王轉世。其實,仔細推究,此人也不過是個狡黠的凡人而已。

在四川的最後日子裡,深恐部下反叛,他常常趁人眾之時,取出懷中一個黑皮小冊子,看似閻王簿,喃喃自語“天教我殺,我敢不殺?”以這種小伎倆,來震赫屬下。

但是,在與親信的談話中,確確實實暴露了張獻忠這個人的狹隘胸懷和他殺人的真正動機:

一日,張獻忠喝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