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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部分

,也要歸攏成堆後燒成灰燼,士兵以矛挑清後盾清楚才敢離開。實在有巨大的石雕殿柱燒不了,就用絲綢等物浸滿油裹之數層,舉火燒之,最終崩壞才放心。

由於百姓中的小兒幼女不能計功,賊軍聽棄道帝,或襯馬蹄,或拋空後以白刃接之以為笑樂。

張獻忠之滅絕人性,無論親疏。其本性好朋友歡宴,常與陝西老鄉痛飲於王府之中,臨行厚贈黃金珠寶。酒足飯飽後,陝西籍的友人們歡笑告退。張獻忠事先伏壯士於路,把他們盡數斬殺,拿回所贈金銀。接著,兵士們把“朋友”們首級盛於錦匣內洗淨送回。有時張獻忠獨飲不樂,喊一聲“喚好友來!”士兵們立刻把冰鎮的人頭擺放於巨大的宴桌上。老張本人持盞酌勸,親切熱情如對活人,併名之為“聚首歡宴”;張賊酷愛斬斫婦人小腳,置於花園疊累成峰。一日,他與愛妾酌飲欣賞,仰視香足堆,嘆道:“方缺一足尖,置之會更好看。”其愛妾也有幾分酒意,伸出自己三寸金蓮,笑言:“此足如何?”張獻忠仔細持於手中細觀,說“甚好”,信手一刀割下香足拋於足堆之上。其愛妾哭嚎宛轉於地,他復加一刀,劈下其秀美之頭。其愛妾數十,依次被斬殺,或肢解為樂,或烹之為食,或臠之餵狗。

虎毒不食子,張獻忠連自己兒子也殺。他本人還有一數歲小兒,一晚忽怒,親手斃之,虎狼之性如此。轉至早晨,見小兒屍體橫於席間,他遷怒左右手下不勸解,立殺數百人。

這大賊頭最大的特點,是“醉柔而醒暴”,喝醉時常常饒人,一旦清醒就要見血才樂。

1645年秋,張獻忠譭棄成都,盡殺城中居民。這一點,連“極左”時代的文獻也不得不承認是實情,只是聲稱他“面對地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