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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3部分

見小兒屍體橫於席間,他又怒左右手下不勸解,立殺數百人。

這大賊頭最大的特點,是“醉柔而醒暴”,喝醉時常常饒人,一旦清醒就要見血才樂。

1645年秋,張獻忠譭棄成都,盡殺城中居民。這一點,連極“左”時代的文獻也不得不承認是實情,只是聲稱他“面對地主階級瘋狂反撲”使“階級鬥爭擴大化”,這哪裡擴大化,是絕殺化!成都居民數十萬被驅於南門,見張獻忠騎馬而來,都跪地乞命,聲稱是良民順民。

張獻忠狂性大起,縱馬揮刀跳入人群中,發瘋一樣遍殺遍喊:“殺!殺!殺!”賊軍刀砍矛捅,血流成河。

從成都臨行前,張獻忠下令,命令各營殺盡所掠婦女,上繳所有搶掠金銀。

由於從各地及蜀中所掠金銀太多帶不走,張獻忠發數千人為工匠,先掘綿江使之改道,然後在河床上鑿洞,墊青石成穴,盡埋金寶銀塊於其中,大概有數千萬兩之巨。然後,他盡殺工人,讓兵士再使綿江回流,財寶就埋在水流之下,名之為“錮金”。

行至順慶,張獻忠忽然下令,盡殺軍中四川籍士兵十餘萬人,僅有都督劉世忠一營聞訊先逃。他自川北遁去,投降清軍。

殺完川軍後,張獻忠嫌所帶兵將有家屬累贅,他本人以挑選水軍為名,喝令全營兵士及家屬從他面前經過受檢。只要他一聲“你!”挑中的人馬上被集中。父母被挑者,子女不敢回顧;妻子被挑者,丈夫不敢回顧。最後,共挑出近四萬人,押入一木城之中,先用炮轟,斃死大半,然後縱兵斫殺,有數千殺不完者,驅入江中淹死。自己殺自己軍隊,也是張獻忠“首創”。

殺了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