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賦稅政策。但張獻忠會鑄錢,他下令把從王府和大戶搶來的所有金剛及佛像熔燬,鑄為“大順通寶”。其錢色鮮亮,光潤精緻,顏色不減赤金。
對四川人兇,張獻忠對川地的兩個外國傳教士卻好得不得了。耶穌會傳教士義大利人利類思、葡萄牙人安文思,由於上獻紅銅製作的地球儀和日晷等物,張獻忠看著新奇,大喜之下,下令把二人尊養起來,日日帶在身邊當顧問。這二人有幸活著,日後在其日記中留下了不少張獻忠殘酷殺人的真實“客觀”記載(國人一般總是不信自己人的記載,對外國人很相信)。
由於統治殘暴,川地郡縣人民紛紛反抗。當然,這與大環境很有關係,李自成敗亡,南明政權建立,人心所向,皆痛恨張獻忠賊寇,各地人民相繼而起襲擊偽官和賊兵。
大怒之下,張獻忠下發“除城盡剿”的命令,派出軍隊到各地屠戮民眾。窮鄉僻壤,深崖峻谷,賊軍無不搜及,得男人手足二百雙者,授“把總”官,得女手足四百雙者也授“把總”,按殺人數目依次升官。有一賊兵手壯,日殺數百人,立擢為都督。所以,張獻忠軍營滅亡前有公侯“大官”無數,皆因屠殺積功所得。
賊軍殺人皆有名目:割手足稱為“匏奴”,中割背脊稱為“邊地”,槍挑背部稱為“雪鰍”,以火圍兒童烤炙稱為“貫戲”。由於士兵們以人屍為馬槽,放麥豆於血腹中食之,內雜人肝為“精飼料”,所以,他們的軍馬也兇性十足。賊軍不僅四處殺人,把牛犬牲畜也搜殺一盡,稱言不為後人留畜種。
在蜀王府,張獻忠發現端禮門城樓上供祀一個人像,公侯品服,真人皮,內實金玉。他詢問蜀宮宦者,才知這是明初大將藍玉的人皮。當時,朱元璋剝其皮後,全國巡迴展示,自雲南過蜀,由於當時的蜀王是藍玉女婿,就把老丈人的人皮留下,暗中供奉起來。
張獻忠聞此,靈感大發,頓發剝皮之興。他平日指令士兵剝人皮無數,摻以石灰,實以稻草,用竹竿標立,在王府前的大街密植兩邊,累累千百人,遙望猶如送葬紙人。其手下人阻勸,說此種景象不吉利。
張獻忠很“虛心”接受意見,自己就新創“小剝皮”方法,即把活人兩背的皮自背溝處分剝,揭至雙肩,反披於肩頭,手法細膩,鮮血淋漓,但不會傷筋動骨。然後,把這些被剝上身的活人趕出郊外,嚴禁他們的親人送飯送水,任其躲入古墓荒墳中苟延殘喘,慢慢餓痛而死。
此外,張獻忠凌遲之刑,必割盡五百刀才能死,數不盡人死,依此法殺掌刑兵士。
巧殺之餘,群殺之餘,只要張獻忠有軍府衙門的地方,均人掌山積,千里橫屍,腐臭盈空。成都城內的人手作為賊軍的報功信物,勢如假山,萬疊千峰,蔚然壯觀。明軍曾繳獲賊軍一名“副總兵”的信札,他本人註記他所砍下的手掌,就有一千七百多,即一人曾殺一千七百餘人!由此推之,其他可知。
張獻忠粗中有細,心思極其縝密。賊軍每剿一城,皆大兵合圍四方,至次日早晨方如牆四進,邊進邊殺,務必一人不留。剿畢,扒草尋穴,細搜數日才能回去覆命。如有此城漏網逃脫者在別的州城發現,搜剿此城的領兵官就會遭剝皮之刑。
殺人之外,賊軍必盡焚廬舍。未盡殘木,也要歸攏成堆後燒成灰燼,士兵以矛挑看清楚後才敢離開。實在有巨大的石雕殿柱燒不了,就用絲綢等物浸滿油裹之數層,舉火燒之,最終崩壞才放心。
由於百姓中的小兒幼女不能計功,賊軍所棄道旁,或襯馬蹄,或拋空後以白刃接之以為笑樂。
張獻忠之滅絕人性,無論親疏。其本性好朋友歡宴,常與陝西老鄉痛飲於王府之中,臨行厚贈黃金珠寶。酒足飯飽後,陝西籍的友人們歡笑告退。張獻忠事先伏壯士於路,把他們盡數斬殺,拿回所贈金銀。接著,兵士們把“朋友”們首級盛於錦匣內洗淨送回。有時張獻忠獨飲不樂,喊一聲“喚好友來!”士兵們立刻把冰鎮的人頭擺放於巨大的宴桌上。老張本人持盞酌勸,親切熱情如對活人,併名之為“聚首歡宴”;張賊酷愛斬斫婦人小腳,置於花園疊累成峰。一日,他與愛妾酌飲欣賞,仰視香足堆,嘆道:“方缺一足尖,置之會更好看。”其愛妾也有幾分酒意,伸出自己三寸金蓮,笑言:“此足如何?”張獻忠仔細持於手中細觀,說“甚好”,信手一刀割下香足拋於足堆之上。其愛妾哭嚎宛轉於地,他復加一刀,劈下其秀美之頭。
張獻忠有愛妾數十,依次被斬殺,或肢解為樂,或烹之為食,或臠之餵狗。他本人還有一數歲小兒,一晚忽怒,親手斃之,虎狼之性如此。轉至早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