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婠婠也有察覺,晏珽宗是早就樂意讓她給阿鸞斷奶的。
產後哺乳的日子裡,婠婠泰半時間都精心養著奶水,平素餵養女兒也格外精細,甚至幾乎每次給女兒吃奶之前,還會用溫熱的清水沾溼帕子,把自己雙手和胸脯處都仔細擦拭一番,這才會送到女兒的嘴裡。
她待自己都如此嚴格了,怎麼可能會由著晏珽宗對她胡來、褻玩了女兒吃飯的地方?
床榻之間,他有時意亂情迷地伸手愛撫,將那對軟白的兔撈在自己掌中,婠婠都不厭其煩地一次次拍開他的手,不准他這樣放縱地對待自己。
而阿鸞被送去孟夫人身邊斷奶的那幾日裡,他整個人便格外的亢奮,完全有意放縱自己在她身上沉淪,享受著她身體每一寸都獨屬於他的快感。
——自阿鸞斷奶之後,她身上再沒有一處地方是他碰不得的了。
每一寸肌膚嬌骨,都只屬於他。
元武九年的六月,沃野防禦使高楨的曾祖父去世,時年近九十歲的高齡。
高楨按照律例停職守孝,攜妻女回鄉為曾祖父治喪。
自古文武官員皆有“丁憂”之慣例,在朝為官者需要在其父母去世之後停職、守孝。但是不同國朝也有不同規定,有些朝代不僅需要為父母丁憂,也包括祖父母、長兄去世之後為之停職服喪。
而大魏的慣例延伸至仍需為曾祖父母丁憂守孝,只不過時間從為父母丁憂的二十七個月、祖父母守孝的十七個月降至七個月即可。
何況,即便沒有這條律例,高楨身為家中長子、長孫、曾長孫,高家的老祖宗故去了,他也是不得不向朝廷告假回家治喪的。
六月下旬,高楨帶著妻女簡要收拾了行囊,將沃野城大小事宜轉交給副使,一家三口往高楨的原籍弋州去。
弋州恰在濂州邊上。
鬱姬給女兒雁雁同樣換了身素白的小裙子,雁雁早已過了週歲,十五六個月的大小,活潑開朗,分外惹人喜歡,最喜著鮮亮之色在身上。
見母親給自己換了麻布白衣,雁雁有些不適應地扯了扯,掙扎著想要脫掉。
鬱姬連忙為她拉上:“……老祖宗仙去了,你是他的玄孫女,也得給他服喪,雁雁,聽孃的話好不好?”
恰這時高楨從外頭掀起車簾上了馬車,打斷了鬱姬的話,“服什麼喪,她還是個小孩子。”
車馬勞頓,高楨怕女兒在馬車上待的無聊了,方才下馬經過沿途縣城時特意去街市上買了幾樣新奇的小玩意兒,從袖中取出,放在雁雁面前給她看。
又解下女兒身上的白衣,從箱籠裡翻了翻,找出一件鮮紫的小裙子給女兒套上,在女兒脖頸間戴上一枚琳琅作響的金鎖項圈。
雁雁最喜鮮豔、最愛打扮,換上新衣後,她高興得張著嘴兒直笑,用力搖著自己胸前金鎖上的鈴鐺,鈴鐺越響她越開心,嘴裡又啊嗚啊嗚含糊著叫爹。
鬱姬也是一身素裙孝服,無奈地坐在馬車的一角,看著這對父女倆玩鬧。
一整個下午後,精疲力盡的雁雁吃了奶水沉沉睡下,一副雷打不動的好眠模樣。
鬱姬守在一旁,微垂著眼眸,似是心事沉悶,不得展顏。
高楨小心從女兒的搖籃邊挪了過去,攬著她的肩膀讓她靠到自己懷中:
“我死了自家的太爺都沒這麼難受,你替我哭什麼喪?還非要帶著我女兒一起?”
鬱姬輕輕嘆息,眉眼低垂:“老祖宗不喜歡我們母女……到時候,公爹和婆母他們,還有祖父祖母,家中族兄叔伯,會不會、會不會不讓我們母女進門?”
高楨在沃野自行娶妻,其實未經父母之命,這樁婚事總透著些“為非作歹”的意思。
但是另一面,國朝禮制,又並沒有板上釘釘地說死了不允許適齡男女自行成婚的法典。
畢竟天下之大,總有些意外的特殊情況在。
或如行商在外的商客們,或許戍守邊塞的將士,離家千里,分別父母,父母子女之間數年不得相見的。
一時到了年紀,他們自己在外頭相中了女子,只要是三媒六娉過了禮數,將對方娶回家來過日子,對方也為他生兒育女了,難道這樁婚事就因為父母無法過來親眼見證、就不作數了麼?
也並沒有這樣的道理。
高楨自作主張先娶了鬱姬,有的是雲州城裡收了他好處的媒人們“上門說親”,過了明路。
張大都督的妻子蘇夫人認下鬱氏做養女,高楨的聘禮是送上張大都督府裡的,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