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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有被冒犯到

裝掉進了湖裡。

人命關天的事,孫磊肯定不敢撒謊,他百分百會承認欠了張輝30萬元,因為筆錄是公安機關製作的,簽字畫押具有法律意義,裡面的證言都是有效的。

這樣張輝兩口子去法院起訴的時候,就可以用這份筆錄當證據,向孫磊索要這30萬欠款了。

馬世濤上班快20年了,也是頭一次見識到這樣的人和這樣的事。

不得不說,人類的智慧是無窮無盡的。

拿公安的筆錄當借條用。

太t有才了。

林飛忍不住問道:“可案卷不都是保密的嗎?咱們能提供給他們嗎?”

馬世濤回道:“不能提供給個人,但是如果他們在法院主張取證的話,法院是有權利向咱們調取筆錄的。”

“那孫磊的筆錄能當欠錢的證據用?”

“那不廢話嗎!筆錄記的不就是證言證詞嗎!”

這算什麼?黑色幽默嗎?

民警們表示有被冒犯到。

李頌把夫妻倆叫到派出所的調解室談話,眾民警都想來一睹風采,也不顧分局領導馬世濤在這,一時間小小的屋裡坐滿了人。

馬世濤一臉鬱悶,問張輝夫妻倆道:“你們既然提前都計劃好了,應該知道後果是什麼吧?”

張輝不好意思的撓撓頭:“知道,知道領導,我們願意接受處罰。”

李頌語氣頗為嚴厲:“知道今天我們單位僱了多少船在湖上打撈嗎!你們這種行為不僅是佔用警力資源,還嚴重危害了公共秩序,屬於謊報警情,按照治安法,肯定是要拘留的,而且造成的影響這麼大,必須要頂格處罰!”

張輝悶悶道:“行,這也是沒辦法的事。”

林飛問道:“你們這麼做值嗎?以後孩子參加工作政審都是難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