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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部分

她告訴張建中,他們是一見鍾情,那香港人在服裝街上中她的時候,她也喜歡他了,沒想到,他還那麼大膽,直接跟她到她家來。

張建中說:“好多人都看見,你老爸直接把他趕出巷子。”

阿花說:“我就知道你亂聽他們說,你自己看見了嗎?你沒看見的東西能相信嗎?巷子裡的人就會編,事實是我爸不喜歡他那麼直接跟上門,誤會他以為他是流氓。”

她說,你也知道的,我們這裡,那有人這麼大膽的,喜歡一個人,就跑到家裡來說的?還不是跟我說,還跟我爸我媽說。我爸我媽還不知道我的意思呢!當然要把他趕走了,後來,我就跟我爸說了,他就找人來說媒了。

她說,我們這裡就是封建,提倡自由戀愛婚姻自己都幾十年了,還是保留過去那一套,開始,我還以為我爸我媽思想不開放,原來整個巷子的人都不開放。你不會也一樣吧?思想也不開放吧?

張建中說:“你跟我說一句真話?你真的喜歡他,不是喜歡他的錢?”

阿花說:“錢有什麼不好?錢燙手啊?”

她說,當初,我要你幫我,叫你給我弄得好攤位,還不是為了能多掙錢嗎?你從工廠到縣府大院上班,還不是工資比當工人高嗎?我喜歡他,也喜歡他的錢。這有什麼不好?

她說,如果,你也像他一樣有錢,有能力讓我們家住別墅,我也一樣會喜歡你,但是,你沒那個能力,我想喜歡你也喜歡不起來。喜歡,是有條件的。人家說喜歡一個人是盲目的,我才不信呢?盲目能喜歡嗎?你感覺不到能從他身上得到你想要得到的東西,會喜歡他嗎?

她說,張建中,知道我為什麼要叫你出來嗎?知道我為什麼要跟你說那麼多嗎?其實,我們想向你道歉的。我是想告訴你,我沒能答應喜歡你,也覺得很過意不去,所以,在我要結婚嫁人之前,跟你說一句對不起。

張建中忙說:“不用,不用。這沒有什麼對得起對不起的。你並沒怎麼我,你並沒欠我什麼?”

這麼說的時候,他又想起了挨的那一腿,又想起了那個後遺症。這一切的一切,永遠只能是一個秘密了,藏在他心底最深處的秘密了。

第五十五章 點名邀請的嘉賓

那時候,也有閃婚一說,全稱叫,閃電式結婚。阿花與香港人閃電式結婚不僅驚動了整條巷子,且驚動了整個縣城。據說,香港人請了十幾輛彩車來接新婚,浩浩蕩蕩地圍著縣城轉了一圈,然後,才開上正道回他鄉下的農村。

張建中是聽娜娜說的。

他問:“怎麼是回鄉下農村?我聽說,那傢伙原來是知青。”

按他的理解,知青應該是城裡人,否則,還下什麼鄉?娜娜卻說,誰說他是知青?他是地主惡霸的兒子,文化大革命被抓起來遊街批鬥,扛不住,就趁一個雷雨交加的夜晚逃跑了,偷渡去了香港。

“你聽誰說的?”

“都這麼說啊!”娜娜說,“他這次回來,是顯威風擺闊氣的,讓所有人都知道,他又回來了,他那麼一個老頭子,還能娶一個黃花閨女。他這個地主惡霸的後代又揚眉吐氣了。”

張建中真有點糊塗了,不知到底誰說的才是真話?老媽說的與阿花說的就有出入,如今,聽娜娜說了,更覺得離譜了。

但是,阿花出嫁的那天,全巷子的人都歡天喜地,因為,香港人在縣城最好的酒店宴請他們喝喜酒。香港人把新娘送回鄉下,拜祖敬鄉親後,又回到城裡,在一家中外合資新建有大酒店大擺宴席,他們的新房也設在那酒店。

張建中沒能喝阿花的喜酒。他又下鄉了,又是一連去了幾天。

阿花說:“你不會是故意避開吧?”

“不是,絕對不是。”

“其實,你避開也能理解。你當然不願意看到我嫁給別人。”

張建中說:“你應該相信我說的話。”

那天,他想了很久,才想到要送她一件禮物,他說,也沒什麼好送給你的,太貴重的,我也送不起,還是把這支筆送給你吧!他告訴她,這支筆是他從高中就開始用的,他所有發表的小說都是這支筆寫出來的,後來,他又用這支筆練字,被工廠的王主席選中當脫產工人。

“這支筆,改變了我的命運,也希望它做改變你的命運。”

阿花笑著說:“不行,不行。這支筆對你太珍貴了,你還是自己留著著紀念吧!還是讓它一直帶給你好運吧!”

張建中很為難地說:“沒見過有人不要別人送的賀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