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勝利的同事不是省油的燈,拿不出有效的證據,後果不堪設想,就算把人放了也不算完。
首先表明立場,我願意相信,我也願意放人,可是我逼不得已。
丁榮發在一旁急得不行,要他說,那群拿筆桿子的就沒幾個好東西,整天瞎**亂寫。人家張口罵人,他們用筆殺人。
不過,有例外,勝利同志就是。
他們肯定是瞧不管勝利同志是個好人,聯合起來對付他。
就把懷疑給胡隊長講了,都這時候了嘛,任何可疑點都不能放過。
胡隊長也想過這種可能,只是那群舉報的人中有個耿直的傢伙,特別耿直,從不說假話。
耿直人耿直的名聲不是吹出來的,是源於一件“拾金不昧”,得了這麼個帽子。
這人有一次上班,走在自己的頭兒後面,親眼見著組長從地上撿了十塊錢。
要是擱一般人,組長撿了錢揣自己荷包裡,肯定是視而不見,我沒看到,不知道頭兒剛才在幹嘛。
可他不是一般人,人家是耿直人。
十塊錢不是小數目,丟錢的人很快發現了,立馬轉身找找。其實從丟到發現也就走了幾步路而已,這不剛一轉身,就見到頭兒把一個東西往荷包裡塞。
首先鎖定目標,直接就問組長撿到十塊錢沒。
組長雖說是個小頭兒,可是架不住金錢的魅力大,上下打量那人一眼,腦袋一擺,“你誰呀,我不認識你,你這人這麼這麼奇怪,見人就問撿到錢沒?”
拔高聲調虛張聲勢,其實就是心虛。
耿直人就在後面,三兩步走向前,“組長,你問問他丟的錢啥樣,有沒有什麼記號,看看那錢是不是他的?”
好吧,一句話把組長出賣了。
當時附近也有報社的其他職員,回去後添油加醋的一說,因此。耿直人得了這麼個名號。
耿直人說話直,得罪了領導,在位子上始終挪不了窩,家裡人私下不知勸過多少,可他就是改不了耿直的心眼。
有他參與進來,作證當時田勝利同志確實手裡拿了一篇文章,且字跡和他的一樣,事情就棘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