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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9部分

是好算盤。”聽見這樣的解釋,朝鳳冷笑了一下。匈奴與大夏的關係並不好,而且大夏崇尚儒家文化,有‘父母在,不遠遊’的說法。所以一般會涉險跑到匈奴來的,都是逼不得已的可憐人,就連孩子被搶了,怕是也沒有一個說理的地方,倒是便宜了這些傢伙。

看朝鳳的臉色,術葬便知道她不悅了,想了想便開口說道:“狼奴的戰鬥力雖然強悍,可是卻大多早夭。便是活到他這個年歲的,也是少之又少。若是你想要親眼看看,占星樓中到還有一批狼奴。”

“看就不必,也沒有什麼好看的,不過又是一些可憐人罷了。”見狼奴的臉色越來越不好,朝鳳便也就就此打住了這個話題“好了,天色也暗了,孤男寡女的,指不定會傳出什麼東西來。我現在本就是被他們當做眼中釘的,又何苦叫你陪我下水?你先回去吧,若是有需要你幫助的地方,我會派人來的。”

見朝鳳的臉上有了疲倦之色,術葬便也不再停留,點點頭便轉身離開。目送了術葬離去,朝鳳伸手指了指清露:“把她送到我房裡吧,若是真的凍死了她,想必一下子還真的找不到一個替代的人。”

“主人,我不喜歡那個人。”第一次的,狼奴沒有並沒有站在朝鳳的角度,去為朝鳳謀劃,而是說出了自己的看法“他是個冷漠的人,甚至比那些劊子手,還要可怕。”

說這話的時候,狼奴的眼中閃過了很多的東西,看來真的像術葬說的那樣。他不是遺忘了,而是刻意的,把這些不好的東西封藏了。就像自己以前,只要遇見不喜歡的東西,就會躲避開,好像只要自己眼不見,它就不會存在。可是有很多東西,卻是不得不見的。

“和我說說話吧,我們很久都沒有說過話了,不是嗎?”示意狼奴把清露放在小榻上,朝鳳並沒有示意狼奴出去,而是讓他留了下來。

和清露不同,狼奴雖然保護自己的心要強烈一些,可是他的不善言辭,卻實在叫自己沒有與他溝通的願望。想來自己把他收在身邊這麼久了,和他談話的次數,卻是屈指可數,這想來卻是極其不應該。其實自己還是很喜歡狼奴的,因為他給了自己一種熟悉感,就像是看見了一個比較小的自己。不過這個自己,好像也挺不走運的。

第一百四十五章:狼奴的過去

雖說是說說話,可是和清露的就是沒人也能說足一個時辰不同,狼奴還真的是一隻沒了嘴的葫蘆,就是八竿子打下去,都不能見得叫他吱一聲。好在朝鳳今日也還算得空,居然也沒有煩心;反倒自己先說了起來。

“那些事情你還記得是嗎?”朝鳳看看狼奴輕輕地問道,見對方那緊鎖著眉頭,一臉不知所措的樣子。朝鳳便也沒有急著追問,而是慢慢地開口“你先不用著急,先聽我說說看吧。這從小到大,我經歷過的事情可以說太多了,有富貴到十指不沾陽春水,也有艱苦到連水都喝不上。發生的事情太多了,一下子我也不知道應該從哪裡開始講,而且這麼久過去了,我記下的,也真的不算多了。不過即使是這樣,我也還記得那個味道。”

說話的時候,朝鳳的聲音很輕柔。並沒有死死的盯著狼奴看,而是淡淡的目視著遠方,就好像是在回憶以前一樣。見朝鳳的認真的表情,狼奴也總算是放鬆了一些,不再焦躁的回憶,而是靜靜的看著朝鳳。

“你聞過木頭腐朽的味道嗎,那種味道我至今難忘。細雨霏霏,朦朧中彷彿看到淡紫色的丁香花在雨中輕輕搖曳,細雨在丁香叢中淅淅吟詠,如煙似霧,悽婉淨美。雨霧在紫色的丁香花上聚凝瑩露,清亮如玉。緘結不開的丁香雨愁,緘結不開的如水情懷。不過那時,我可沒有這樣的閒心,因為一下雨,那些老式的傢俱,就會散發出古怪的氣味。”說到這裡,朝鳳才回過頭,看著狼奴笑了笑。

若是被刻意埋藏的記憶;越是逼問。就越是埋藏的深沉。而這個時候,自己不放示弱一番,人最靈敏的便是嗅覺了,能被輕易擄走的不會是什麼富家子弟,現在自己說的便是清苦人家最常見的情況,若是狼奴真的在大夏生活過,他應該會記得。

“最是叫人難受的。就是雨水灑在瓦礫上的聲音。‘刷拉拉’。‘刷拉拉’很像是沙子打在瓦上的聲音,不過卻更加的清脆。若是在這樣的天氣裡面,風就吹的極其的急促,就像是哭嚎。那時的我年紀小。也很害怕,只敢躲在桌子底下瑟瑟發抖。”雖然現在說出來並不是舉足輕重的事情,可是那時的自己的確是害怕的不得了。

短暫的沉默後,朝鳳看向桌角,彷彿還可以看見小小的自己。若是說一開始,自己說這些話是為了吸引狼奴的注意。可是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