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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部分

隊長大聲地說:「詹斯,你只有一張毯子吧?」

其中一人點頭。「你就拿他的一條走吧,冬天結束前,你會需要第二條毯子。」

「長官,他的斗篷看起來比我的新。」

「那就拿走,留下你的。威金斯,你也是,如果你要拿走他的火絨箱,就留下你那個舊的。」

「長官,我的不見了。」威金斯說:「不然我就給他了。」

整個過程異常平和,他們拿走他所有的針(只留一根)、兩雙不成對的短襪、一包乾果、一包糖、半瓶酒、一物件牙骰子,留下他其他的衣服、肉乾、吃一半的過期黑麵包,沒動他的皮革揹包。

那些人重新裝好他的行囊後,隊長轉向編史家說:「把錢包交出來吧。」

編史家交出錢包。

「還有戒指。」

「這裡頭幾乎不含銀。」編史家一邊拔下戒指一邊咕噥著。

「你脖子上掛的是什麼?」

編史家解開上衣的鈕釦,露出一個串在皮繩上的普通金屬環。「長官,就只是個鐵環。」

隊長走近他,拿起鐵環在指間搓了幾下,又放它蕩回編史家的胸前。「那你就留著吧,我不是那種干預人家宗教信仰的人。」他說,接著就把錢包裡的東西倒在一隻手上,一邊用手指翻著那些錢幣,一邊發出驚喜聲。「書記比我想的好賺嘛。」他開始點算分給弟兄的金額。

「能不能留個一兩分錢給我?」編史家說:「夠我吃幾頓熱食就好?」

那六人轉身看著編史家,彷彿不敢相信剛剛聽到的話。

隊長大笑:「老天,你還真帶種!」語氣中帶著幾分不得不佩服的意味。

「你看起來滿明理的。」編史家聳聳肩說:「況且人總是需要吃點東西。」

隊長首次露出微笑。「我可以理解那種感覺。」他拿出兩分錢在手上晃了一下,放回編史家的錢包。「就因為你帶種,給你一對銅板。」他把錢包丟還給編史家,把那件好看的寶藍色上衣塞進自己的鞍袋。

「謝謝長官。」編史家說:「你可能會想知道,你弟兄拿走的那瓶東西,是我用來洗筆的甲醇,萬一喝下去就糟了。」

隊長微笑點頭:「你們看到善待別人的結果了吧?」他一邊上馬一邊對著弟兄說:「書記先生,幸會。你現在上路的話,天黑前還可以抵達修院長淺灘。」

編史家等到再也聽不到他們走遠的馬蹄聲時,重新裝好行囊,確定一切都收拾妥當。然後他拉下一隻靴子,抽出內層,拿起塞在鞋尖深處的一捆硬幣。他把其中一些硬幣放進錢包,接著鬆開長褲,從好幾層衣服底下取出另一捆硬幣,也把其中一些放進錢包裡。

關鍵在於錢包裡要裝適量的錢幣。放太少,行搶的人會失望,會想要進一步翻找;放太多,他們會很興奮,可能會變得更貪心。

第三捆硬幣塞在那條黑麵包裡一起烘烤,只有最飢不擇食的行搶者才會對那條過期的麵包感興趣。他暫時先不去動它,還有墨水瓶裡的銀幣。多年來,他把那銀幣當成幸運符,從來沒有人發現過。

他不得不承認,這可能是他遇過最客氣的搶匪。他們不動粗,手腳利落,也不太機靈。丟了馬匹和馬鞍的確很難過,但是他可以到修院長淺灘再買新的,買了以後還是有足夠的錢舒服度日,直到他完成這趟愚行,在特雷亞會見史卡皮為止。

編史家突然感到內急,於是穿過路邊鮮紅色的漆樹叢去解放。他重新穿好褲子時,矮樹叢裡突然有個黑影從附近的灌木裡竄出來。

編史家踉蹌後退,驚聲尖叫,後來才發現那不過是隻拍翅離去的烏鴉罷了。他忍不住為自己的大驚小怪發笑。打理好衣服後,他穿過漆樹叢,回到路上,拂去黏在臉上令人發癢的無形蜘蛛絲。

編史家背起行囊與揹包時,感到無比輕鬆。最糟的狀況已經發生了,但沒有想象的糟。微風穿梭樹間,吹得白楊葉有如金幣般灑落在滿是車輪凹痕的泥土路上,這是個美好的一天。

第三章 木與字

寇特漫不經心地翻著書,想藉此忽視旅店空蕩蕩的寂靜感。這時門打了開來,葛拉罕倒退著走進房間。

「剛做好。」葛拉罕小心翼翼地在桌子間穿梭。「本來我昨晚就要拿來的,但後來我想『再上最後一層油,擦一下,讓它幹了』再說,還好我做了,老天,這是我做過最美的東西。」

旅店老闆的眉宇間原本擠出一小條線,當他看到葛拉罕手中捧的扁平物體,不覺喜上眉梢。「啊!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