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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部分

年中,初版小量地重印過兩次,到1946 年為止,銷售總數始終停留在3000 冊上。

2 月簽訂《喧譁與騷動》的合同,7 月看校樣。中間這段時間裡福克納辦了兩件大事:一是寫一部旨在掙錢的小說,二是同埃斯特爾·弗蘭克林結婚。《喧譁與騷動》加深了原有的為名利而寫作的不安。沒有這種見不得人的動機——即不為名更不為利而創作時,他發現世上確有可以並且必須冠以“藝術”這一寒酸稱號的東西。《喧譁與騷動》沒有見不得人的汙染的動機,所以將永遠代表福克納心目中的藝術。不過,他對名利的渴求從來沒有停止過。《薩托里斯》的出版重新點燃了成名成家的希望;他又把自己看成“出版物件”和“可能賺錢的作者”。這些想法似乎不太高雅,他有一半心思鄙視這些念頭,主張加以剋制。如今有《喧譁與騷動》墊底,他放手寫那些他視為通俗的商業小說,晚上講給朋友們聽,白天寫成文字出售。

回牛津的頭幾個星期,繼續寫短篇,投寄出去。阿爾弗雷德·達希爾似曾有意相助,但是郵遞員帶來的仍是含糊的鼓勵和明確的退稿。福克納生氣了,內心的抗拒只能加深失敗的委屈。糟蹋自己的才華已經夠倒黴了,糟蹋才華而寫成的作品還沒有人買,更覺倒黴。幾年來不停地寫,還掙不到錢養活自己。不出幾個月,埃斯特爾的離婚就要批下來了。他拿不準自己是否真的願意同她結婚,但肯定不願意借錢結婚。總算還有人出版他的長篇小說,可是長篇小說掙錢不多。他有一大堆短篇,卻沒人肯出版。

失望和怒氣越來越大。福克納決定寫一部能賺錢的小說,只要哈爾·史密斯肯出版。1 月下旬動筆,5 月下旬結束,取名為《聖殿》。他為自己的寫作動機不純而感到不安,因此老是詆譭這部小說,從而影響了公眾對它的反應。他說這部小說的寫作動機卑鄙……我想到一個可怕至極的題材,把它寫下來”,為了賺錢。還自拆臺腳說,這部作品難免不受動機的汙染。許多讀者在作者的引導下,信以為真:既然動機卑劣,書也必然卑劣。姑且撇開作者自己的詆譭不談,寫《聖殿》也許更多出於憤怒而不是出於傷害,為錢而不是為書本身。說它是福克納筆下最悲涼、最刻薄、最野蠻的一部小說,也許不算過份。

福克納開始寫《喧譁與騷動》時,不太知道下面會寫成什麼樣子。開始寫《聖殿》時卻是心中有底。雖然花了幾倍於原計劃“三週”的時間,其實還是寫得很快。

寫作速度反映在手稿上;寫作和修改《聖殿》都遠不如前一本書那麼用心。但是,福克納常常反覆斟酌故事中的各個因素長達幾個月之久,有時一字未寫便已有了周密的腹稿。《聖殿》中有些因素幾乎可以肯定說是經過長期醞釀的。其中之一是密西西比農村的黑社會,圍繞非法釀造和銷售威士忌。福克納跟獨立經營的“小私酒商”打交道多年,佩服他們的勇敢機智,甚至分享他們對“上流”社會的蔑視。第二個因素是孟菲斯的黑社會,幫派火併,爭奪對私酒、賭博和娼妓的控制權。福克納和菲爾·斯通多年來外出遊玩時,造訪孟菲斯黑幫控制的路邊酒店和夜總會。雖然總是菲爾下注他觀賭,但是他喜歡去裡諾迪沃那類賭場,那裡的顧客貌不驚人,卻有不少流氓非同小可。福克納根據他所瞭解的農村黑社會,創造了幾個十分重要的人物:包括他顯然十分尊重的李·古德溫和魯比·拉瑪。根據他所瞭解的孟菲斯,創造了從滑稽的麗芭小姐到醜惡的“金魚眼”。麗芭小姐的原型是孟菲斯的一位紅得發紫的老鴇,在他的最後一部小說《劫掠者》中還會出現。“金魚眼”的原型是孟菲斯的大流氓“金魚眼彭夫裡”,在以前一篇沒有出版的短篇《大亨》中出現過。

為了寫得大眾化,福克納借鑑兩種體裁:偵探小說和黑社會小說,這類小說甚至在密西西比也有讀者。他讀和寫偵探小說多年,但仍要進行試驗,儘管心中有簡單明瞭的藍本。結構還成問題,必須設法把觸目驚心的黑社會同司空見慣的傑弗遜串連起來。起了幾個頭都不順利,不斷修改、剪裁。他還要設法控制自己的不滿,對社會、對男人、最後集中在對女人的不滿。《聖殿》發洩了對左右社會的政客先生和體現社會種種偽善的中年婦女的蔑視。

故事情節以“金魚眼”殘酷蹂躪少女坦波爾·德雷克為中心,反映出作者對女人的深痛惡絕。不論這種痛恨是同福克納信中給巴瑪姑姑提起過的一個淺薄女人有關,還是同埃斯特爾和海倫以前造成的創傷有關,還是由於福克納對莫里斯·寬德羅說起過的私生活的困難,痛恨的焦點和深度是有目共睹的:《聖殿》和其他任何一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