皆賤之。”如果說前者的婚姻是“走馬路”,那麼後者就是“走車路”。“媒妁”即婚姻的中介者,沒有媒妁的牽線搭橋,沒有父母的同意,男女雙方締結的婚姻是不合法的,在中國古代,封建統治者只強調“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忽視了自由戀愛,婚姻自主,以致媒妁成為父母包辦婚姻的幫兇,抹殺了男女當事人的意願,甚至扼殺了兩情相悅的男女愛情。
實際上,原始儒家在婚姻問題上,主張以自由戀愛、婚姻自主為主,以“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為輔,男女雙方的婚姻主要靠男女自由戀愛,“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只是形式而已,禮儀而已,沒有男女雙方的兩情相悅,婚姻是不會幸福的,沒有透過父母的同意,婚姻是不合理的。前者是實質,後者是形式。原始儒家的婚姻觀的初衷就是如此,歷代封建統治者提倡父母包辦婚姻的做法是對原始儒家婚姻觀的歪曲。
第二節《邊城》的愛情敘事
簡要地分析了原始儒家倫理的婚戀觀,下面我們詳細地分析《邊城》的愛情敘事。在邊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