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庶人倫理中的“仁…義…禮”倫理體系圖式,如下圖所示:
工具性關係
混合性關係
情感性關係
公平法則
客觀決策
人情法則
人情困境
需求法則
親情法則
仁義禮
1、關係判斷2、交換法則3、心理衝突
請託者
儒家庶人倫理中的”仁…義…禮”倫理體系
這個圖式也是“儒家的心之模型”,“心”有“仁心”和“識心”之分:“仁心”就是儒家的仁義禮;“識心”則是人的“認知心”。黃光國分析這個圖式:
“儒家的心之模型”中,整個“資源支配者的心理歷程”都是“識心”作用的範疇,而“仁心”應當作為“識心”的指導原則。在與“仁”對應的“關係判斷”之處,作者以一條對角線把代表“關係”的長方形劃分為兩部分,空白的部分稱為“工具性成分”,這意思是說:作為生物體的個人生而具有各種慾望,“目好色,耳好聲,口好味,心好利,骨體膚理好愉快”,“飢而欲食,寒而欲暖,勞而欲息,好惡而惡害”。換言之,“識心”的重要功能之一,便是在和他人互動的時候,思索如何以他人作為“工具”,獲得各種資源,來滿足自己的需要。斜線的部分稱為“情感性成分”,這意思是說:作為道德本體的超越性“仁心”,必須在各種不同角色關係的互動中方能顯現出來,而“仁心”的顯現卻是依“關係”的親疏遠近而有差序性的。
據此,黃光國認為儒家的人際交往倫理就是:“在人際互動的場合,應當根據‘尊尊’原則,解決‘程序正義’(筆者按:‘程序正義’是指群體中的成員認為應當用何種程式來決定分配資源的方式。)的問題,決定誰是‘資源支配者’,有權選擇資源分配或交易方式;然後再由他根據‘親親’原則決定資源分配或交易的方式。”儒家的人際交往倫理也就是說從儒家的觀點看人與人應當如何交往呢?雖說人際交往倫理是建立在“仁”、“義”、“禮”的基礎上,但在行為上表現為尊尊原則和親親原則。人倫關係在儒家看來,大概有五種,即孟子所說:
父子有親,君臣有義,夫婦有別,長幼有序,朋友有信。(《孟子•;滕文公上》,《諸子整合》,管曙光、於桂華主編,長春:長春出版社,2008.7第44頁)
這五種倫理關係確是“尊尊”原則和“親親”原則的反映,父尊子卑,君尊臣卑,夫尊婦卑,長尊幼卑,朋友互尊,所以子應尊父,臣應尊君,婦應尊夫,幼應尊長,朋友互尊,這也表現在人們的日常生活中,雖說如今不存在君臣關係,但仍然存在上下級關係,在中國現代社會中這五種倫理關係仍然有效,並沒有消失,既然有尊卑就有禮義,所以中國自古以來就是一人禮義之邦。同時人與人之間的交往按親親原則進行,這種親親原則並且有推而廣之的現象,所以中國是一個重人情的社會,孟子主張:
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
這也是人際交往倫理中人應當先親近與自己關係親密的人,如父母、兄弟、夫婦,然後推而廣之,親所有的人,由親及疏。西方文化中人際交往倫理中人與人是工具性關係,按公平法則進行,而中國文化中人際交往倫理中人與人是情感性關係。所以儒家首先重孝,事父母為頭等重要的事,尤其是對一個尋常庶人來說更是如此。
總之儒家人際交往倫理從人性善的理論出發,提出了建立在仁、義、禮的人道基礎上的人與人交往行為規範,即孟子所說的父子之間有親情,君臣之間有禮義,夫婦之間有差別,長幼之間有次序,朋友之間講誠信。再具體一點就是:父慈子孝、君禮臣忠、夫唱婦隨、長愛幼敬、朋友互信。
第二節《邊城》的人際交往敘事
簡單地分析完儒家人際交往倫理後,我們就能比較容易地看出在小說《邊城》敘事中,敘述者重構了儒家的倫理,不僅與儒家倫理有內在的一致性,而且還使其更加美麗和理想化。
首先我們發現《邊城》敘事中涉及到的故事人物都是善良的,這與儒家人性善論的觀點非常吻合,由此許多學者談到小說《邊城》的人性美問題,正是因為每個故事人物都是人性善的,所以他們才是人性美的,他們的心靈是美的。《邊城》中的每個人物既善又美,盡善盡美,他們是最可愛的人。李健吾評論沈從文的《邊城》時說:
可愛!這是沈從文先生小說的另一個特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