扣留,死於秦國。襄:楚頃襄王,戰國時楚國君,公元前298~前263年在位。
(4)厲:楚厲王,春秋時楚國君,公元前757~前741年在位。武:楚武王,春秋時楚國君,公元前740~前690年在位。
(5)卞和:參見26·19注(3)。
(6)刖:(yuè月):古代一種斷足的酷刑。
(7)奉:捧。
(8)李斯:參見21·12注(1)。趙高:(?~前207),秦宦官,本趙國人。胡亥為帝,任郎中令,後殺李斯,任中丞相。不久,又殺秦二世胡亥,立子嬰為秦王。旋為子嬰所殺。一說其為“隱官”,非宦官。扶蘇:(?~前210),秦始皇長子。因對秦始皇坑殺儒生等事多次進行勸諫,觸怒始皇,遂被派往上郡監蒙恬軍。趙高等矯詔立少子胡亥,他被迫自殺。
(9)蒙恬:參見21·6注(1)。蒙驁(áo熬):蒙恬的祖父。據《史記·蒙恬列傳》記載,蒙驁死於始皇七年,未與蒙恬同禍。這裡應是蒙恬之弟蒙毅。
(10)苟徙:二字無義。“苟”為“拘”之形誤,“徙”字涉“徒”衍,又脫“見”字。“苟徙”應為“見拘”。
(11)坑:活埋。秦坑趙卒於長平之下:參見19·5注(2)。
(12)隕(yǔn允):降。
(13)《甫刑》:即《呂刑》,《尚書》中的一篇。
(14)庶:眾民,百姓。僇lù路):通“戮”,殺。旁:廣,普遍。
(15)蚩尤:參見41·7注(1)。
【譯文】
萬眾人都嘆息,尚且不能感動上天,鄒衍一聲長嘆,怎麼能使上天降霜呢?鄒衍的處境,哪能與屈原相比?被拘囚的冤屈,哪能與投江相比?《離騷》、《楚辭》淒涼悲傷,一聲長嘆,怎能與它相比?屈原死的時候,楚國並沒有降霜,這是楚懷王、楚襄王時的事情。楚厲王、楚武王時,卞和向他們呈獻玉石,被砍掉了雙足,卞和捧玉而流淚,眼淚流盡了接著就哭出血來。鄒衍的虔誠,怎能與卞和相比呢?被拘囚的冤屈,怎能與砍掉雙足相比呢?仰天長嘆,怎麼能與哭出血相比呢?長嘆確實不如哭泣,拘囚確實不如砍足,衡量冤情,鄒衍不如卞和,當時楚地也不見降霜。李斯、趙高假造遺詔殺害太子扶蘇,並牽連蒙恬、蒙毅等人。當時他們都傾吐了痛苦的話,與鄒衍的嘆息聲相同,又遭禍直到被殺死。不僅僅是被拘囚,在他們被害死的地方,並沒有寒冷之氣產生。秦國坑殺趙國降卒在長平城下,四十萬人同時被活埋。當時他們的哭啼叫喊,不僅僅是嘆息。他們的虔誠雖然不及鄒衍,四十萬人的冤屈,估計應當抵得上一位賢臣的悲痛;他們被活埋時的哭喊,估計應超過被拘囚者的呼號,當時長平城下也不見降霜。《尚書·呂刑》上說:“被殺害的百姓紛紛對天帝訴說自己沒有罪過。”這說的是蚩尤統治下的老百姓受了冤屈,紛紛對上天訴說自己沒有罪過。以萬眾百姓的含冤叫屈,都不能引來降霜,鄒衍長嘆降霜的說法,不過是虛假荒誕之說。
【原文】
43·9南方至熱,煎沙爛石,父子同水而浴。北方至寒,凝冰坼土(1),父子同穴而處。燕在北邊(2),鄒衍時,周之五月(3),正歲三月也(4)。中州內(5),正月、二月霜雪時降;北邊至寒,三月下霜,未為變也。此殆北邊三月尚寒,霜適自降,而衍適呼,與霜逢會。傳曰:“燕有寒谷,不生五穀,鄒衍吹律(6),寒谷復溫(7)。”則能使氣溫,亦能使氣復寒。何知衍不令時人知己之冤,以天氣表己之誠,竊吹律於燕谷獄令氣寒(8),而因呼天乎?即不然者,霜何故降?范雎為須賈所讒(9),魏齊僇(10),折幹摺脅(11)。張儀遊於楚(12),楚相掠之(13),被捶流血(14)。二子冤屈,太史公列記其狀。鄒衍見拘,雎、儀之比也,且子長何諱不言(15)?案衍列傳(16),不言見拘而使霜降。偽書遊言,猶太子丹使日再中,天雨粟也(17)。由此言之,衍呼而霜降,虛矣!則杞梁之妻哭而崩城,妄也!
【註釋】
(1)坼(chè徹):裂開。
(2)燕:古國名。姬姓。在今河北北部和遼寧西端。
(3)周:指周曆,以夏曆十一月為歲首。
(4)正歲:指夏曆,即現在的農曆。
(5)中州:古地區名,即中土、中原。有二義,狹義中州指今河南省一帶,因其地在古九州之中得名。廣義中州或指黃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