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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7部分

光不滅焉。夜之陰,北方之陰也。朝出日,入所舉之火也(3)。火夜舉,光不滅,日暮入,獨不見,非氣驗也(4)。夫觀冬日之出入,朝出東南,暮入西南。東南、西南非陰,何故謂之出入陰中?且夫星小猶見,月大反滅,世儒之論,竟虛妄也。

【註釋】

(1)見:同“現”。

(2)日朝見,出陰中:古代蓋天說認為,天像個斜放的車蓋,(類似撐開的傘),其中心在北面,太陽是附在天上,隨天繞北極由東向西運轉,當轉到北極以北就不見了,叫日入;從北極以北轉回來又能看見,叫日出。陰陽五行家認為北方屬陰,陰氣盛;南方屬陽,陽氣盛。因而認為太陽早晨升起是繞過北方從陽氣中出來。

(3)入:根據文意疑是“人”字形近而誤。

(4)上言“陰氣晦冥,故沒不見。”故疑“非”後奪一“陰”字。

【譯文】

儒者說:“太陽早晨升起,是從陰氣中出來的;日落看不見,是又回到陰氣中去。陰氣昏暗,所以隱沒看不見。”按實際情況說,不是從陰氣中出來,也不是回到陰氣中去。用什麼來證明呢?因為夜晚是陰氣,陰氣很昏暗。有人晚上舉著火把,火光並不熄滅。夜晚的陰氣和北方的陰氣是一樣的。早晨升起的太陽,跟人舉著的火把一樣。夜晚舉著火把,火光不會熄滅,日暮落山,偏偏看不見,這證明晚上看不見太陽不是陰氣昏暗的緣故。再來看看冬天的日出日落,早晨太陽從東南方升起,傍晚向西南方落下。東南方和西南方都沒有陰氣,為什麼要說它從陰氣中升起又回到陰氣中去呢?再說,星星很小晚上還看得見,太陽大反倒會隱沒,可見世上儒者的議論,最終是沒有根據的假話。

【原文】

32·2儒者曰:“冬日短,夏日長,亦復以陰陽。夏時,陽氣多,陰氣少,陽氣光明,與日同耀,故日出輒無障蔽。冬,陰氣晦冥,掩日之光,日雖出,猶隱不見,故冬日日短,陰多陽少,與夏相反。”如實論之,日之長短,不以陰陽。何以驗之?復以北方之星。北方之陰,日之陰也(1)。北方之陰,不蔽星光,冬日之陰,何故猶滅日明(2)?由此言之,以陰陽說者,失其實矣。

【註釋】

(1)根據文意,疑“日”前奪一“冬”字。下文“冬日之陰,何故猶滅日明”承述本句,可證。(2)猶:可,能。

【譯文】

儒者說:“冬天短,夏天長,也還是由於陰氣和陽氣的緣故。夏天的時候,陽氣多,陰氣少,陽氣光明,跟太陽同光輝,所以太陽出來就沒有遮蔽。冬天的時候,陰氣昏暗,掩住了太陽的光亮,太陽雖然升起,就像被遮著看不見一樣,所以冬天白晝短,陰氣多陽氣少,與夏天正相反。”按實際情況來說,白晝的長和短,跟陰氣和陽氣沒有關係。用什麼來證明呢?還是拿北方的星來證明。北方的陰氣同冬天的陰氣一樣。北方的陰氣,不遮蔽星光,冬天的陰氣,怎麼能使太陽的光亮消失呢?這樣說來,用陰氣和陽氣多少來解釋白晝長短的人,所說的是不符合實際情況的。

【原文】

32·3實者,夏時日在東井(1),冬時日在牽牛(2)。牽牛去極遠(3),故日道短(4);東井近極,故日道長。夏北至東井,冬南至牽牛,故冬、夏節極,皆謂之至(5);春秋未至,故謂之分(6)。

【註釋】

(1)東井:井宿,二十八宿之一,朱鳥七宿的第一宿。有星八顆。今稱“雙子座”。

(2)牽牛:牛宿,二十八宿之一,玄武七宿的第二宿。有星六顆。今稱“摩羯座”。以上參見《漢書·律曆志》。

(3)張衡《渾天儀》:“夏至去極六十七度而強;冬至去極百一十五度,亦強。春分去極九十一度,秋分去極九十一度少。”王充採用此當時流行的冬至點在牽牛初度的說法。

(4)日道:太陽出沒所經過的軌跡。這裡是指白晝的意思。

(5)即太陽到東井稱為夏至,到牽牛稱為冬至。

(6)分:陰陽相半,晝夜均等,寒暑平穩,所以稱為分。這裡指太陽由南向北移到黃道與赤道的交點,稱為春分;由北向南移到黃道與赤道的交點,稱為秋分。

【譯文】

實際上,夏天的時候太陽處在東井,冬天的時候太陽處在牽牛。牽牛離北斗星很遠,所以白晝短;東井靠北斗星很近,所以白晝長。夏天太陽向北移到東井,冬天太陽朝南移到牽牛,所以冬、夏的節氣到了白晝最短與最長的時刻,因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