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取名為“丘”。《孔子世家》:“叔梁紇與顏氏禱於尼丘,得孔子。孔子生而首上圩頂,故因曰丘,字仲尼。”
(11)宋公:指宋昭公,春秋時宋國君,公元前619~前611年在位。杵臼(chǔjiù楚舊):舂(chōng充)米的木杵和石臼。見《左傳·文公十六年傳》。
(12)取決於父為類:根據類似父親之處來取名叫“類”。例如兒子和父親同日生,兒子就取名叫“同”。若魯莊公與桓公同日生,故名之曰同。
(13)賜:端木賜,字子貢。名賜字子貢:王充認為由於“貢”和“賜”是同義詞,所以端木賜要取這樣的字。《白虎通德論·姓名》:“或旁其名為之字者,聞名即名其字,聞字即知其名。”
(14)予:宰予,字子我。予與子我同義。《白虎通德論·號》:“予亦我也。”
(15)據上文“外”字上脫“聲”字。
(16)五音術:指上面所講的用五音定姓名的一套方法。
【譯文】
古時候,根據人的出生來賜姓,是根據他出生的情況來給他賜姓。例如夏禹是由於他母親吃了薏苡懷孕而生的。就姓苡;契是由於他母親吃了燕卵懷孕而生的,他的姓就為子;棄是由於他母親踩了巨人的腳印懷孕而生的,他的姓就為姬。取名是根據信、義、像、假、類這幾種情況來取的。根據出生時的特徵來取名這叫“信”,如魯公子友生下來的時候,手紋有“友”字所以取名叫友。根據德行來取名這叫“義”,像周文王取名為昌、周武王取名為發。根據類似的東西來取名這叫“像”,像孔子取名為丘。借用器物的名稱來取名這叫“假”,像宋昭公取名為杵臼。根據類似父親之處來取名這叫“類”,因為有類似於父親的地方。人們取表字,是把名轉成的它的同義詞來取的,端木名賜取字叫子貢,宰名予取字叫子我。人們取姓是根據原來出生的情況來取的,取名則根據信、義、像、假、類這幾種情況來取,取字則是把名轉成同義詞,並不是根據口的開合、發音的內外來取的。根據協調宮、商等五音的道理而產生的“五音術”,有什麼根據而值得采用呢?
【原文】
74·11古者有本姓,有氏姓。陶氏、田氏,事之氏姓也;上官氏、司馬氏,吏之氏姓也;孟氏、仲氏,王父字之氏姓也。氏姓有三:事乎、吏乎、王父字乎。以本姓則用所生,以氏姓則用事、吏、王父字,用口張歙調姓之義何居?匈奴之俗,有名無姓、字,無與相調諧,自以壽命終,禍福何在?《禮》:“買妾不知其姓則卜之。”不知者,不知本姓也。夫妾必有父母家姓,然而必卜之者,父母姓轉易失實,《禮》重取同姓,故必卜之。姓徒用口調諧姓族,則《禮》買妾何故卜之?
【註釋】
本姓:古人的本姓和氏姓本來是有區別的。最早的“姓”反映母系氏族社會的特點,同一個始祖母生下的子女及其後代就是一姓。同姓不能通婚。由於年代長久,子孫支系繁衍,為了區別同姓的貴族,又往往以封地、官職、爵號等來立“氏”。實際上“氏”是一姓中的支系。秦漢以後,姓與氏的區別就不存在了。《禮記大傳》鄭注:“玄孫之子,姓別於高祖。五世而無服,姓世所由生。姓,正姓也,始祖為正姓,高祖為庶姓。”此正姓即本性,庶姓即氏姓。
陶:製陶。《廣韻》六豪:“陶姓,陶唐之後,今出丹陽。”田:管理大田。《廣韻》一先:“田姓出北平,敬仲自陳適齊,後改田氏。”
上官:上官邑(春秋時楚國邑名)的大夫。《廣韻》二十六桓:“楚莊王少子為上官大夫,以上官為氏。”司馬:古代官名,掌管兵事。《潛夫論·志氏姓篇》:“重黎氏。。其在周世為宣王大司馬,其後失守,適晉為司馬,遷自謂其後。”
孟氏、仲氏:《潛夫論·志氏姓篇》:“魯之公族,有孟氏、仲孫氏。”王父字之氏姓:諸侯之子稱公子,公子之子稱公孫,公孫之子以王父字為氏。王父:祖父。《禮》:指《禮記》。引文見《曲禮上》:“取妻不取同姓,故買妾不知其姓則卜之。”取:通“娶”。《白虎通德論·號》:“不取同姓何?法五行,異類乃相生也。”姓:據文意當作“如”。
【譯文】
古時侯姓有本姓,有氏姓。陶氏、田氏,是根據職業制定的氏姓;上官氏、司馬氏,是根據官職制定的氏姓;孟氏、仲氏,是根據他們祖父的字制定的氏姓。制定氏姓有三種情況:根據職業、根據官職、根據祖父的字。制定本姓則根據出生時的情況,制定氏姓則根據職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