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主教徒的責任。”格列高利九世宣稱。從那以後的幾個世紀裡,大批兇殘的審判
官們用恐怖的手段鎮壓著所有偏離正統教義的迷途羔羊和大膽質詢教廷的人。
天主教徒們被慫恿揭發檢舉他們之中的異端分子,否則就會被逐出教會。一時
間,連父母和兒女之間都開始互相出賣。任何對別人不滿的人都可以把對方告上法
庭,以此除掉自己的敵人。
所有被告發的人都會被秘密地拖到宗教裁判所,回答針對自己的一切指控。被
告不能帶任何為自己辯護的證人,而舉報人都是匿名的,因此幾乎沒人會被宣判無
罪,而且被告也沒有上訴的權利。
一旦被告被宣判有罪,他便會被移交給非宗教機構,由這些機構安排他的火刑
事宜。
為了讓新興的宗教裁判所開局良好,格列高利九世曾經在將近一年的時間裡親
自公開簽署判決書。他還任命了彼得·塞拉(Peter Seila )和威廉·阿諾德(William
Arnald)這兩名最早的全職審判官,還有西班牙宗教法庭罪大惡極的執行官托馬斯
·德·托爾克馬達(Tomas de Torquemada )。另一個審判官羅伯特·勒布格爾
(Robert 1e Bougre)深入法國的香檳地區,去調查當地主教允許異教徒在自己教
區裡發展的問題。結果整個香檳地區的人都受到了審判,包括主教在內的180 人被
送上了火刑柱。
格列高利九世死於1241年。沒過多久,他的繼承人英諾森四世為宗教審判所書
寫下了絢麗的一筆——酷刑拷打。現在,就算是意志再堅定的異教徒也會招供了。
證人們也得受刑,不過14歲以下的男孩和12歲以下的女孩可以免刑。英諾森四世還
大發慈悲地要求審判官在用刑期間不許讓受刑者殘廢或死去,但是這樣的錯誤一直
無法避免。他還規定每個人只能受一次刑,但這就是條款解釋的問題了——有時候
一次刑訊能持續好幾個星期。
後來還出版了一本審判官手冊,大家都管它叫《亡者之書》(Book of the Dead)。
這可不是法學著作:接受審問之人若自行招供則可裁定為有罪。若拒不招供,但有
他人證詞證明其有罪,也要裁定為有罪。如果該人承認了針對他的所有指控,那麼
他絕對犯下了所有罪狀,但是如果他只承認了一部分罪行,他也仍然應該被判定犯
有所有罪狀,因為他招供的部分證明他有能力犯下所有罪狀。
肉體刑罰是已知最有益且最有效的令人懺悔的辦法。因此,宗教裁判所的法官
有權根據受審之人的年齡、性別、體質等因素決定採取何種刑訊方法以達到最佳效
果。
如果那無恥的罪人在受過所有刑罰之後仍然否認他的罪過,那麼他就是魔鬼的
犧牲品。這樣的人不配受到上帝僕人的同情,也不配受到神聖教廷的憐憫與寬容—
—他是地獄的子民,就讓他和那些永世不得翻身的罪人一起腐爛吧。
第七章 盛氣凌人
紅衣主教本尼迪克特·加塔尼(Benedict Gaetani)並不是虔誠的信徒,但是
心誠與否並非是當教皇的必要條件,而且這個人一心想爬到那個位子上。教皇席位
在這個世界上最為顯赫,而且加塔尼也特別想佔有這個席位帶來的權力和財富。
1292年,教皇尼古拉四世去世,加塔尼看到了一線希望。
當時,羅馬的兩大望族——奧爾西尼家族和科隆納家族正在進行激烈的爭鬥,
他們兩家尖銳的矛盾直接反映在選舉下一任教皇的主教團的意見中。一半成員希望
下一任教皇出自奧爾西尼家族,而另一半成員則希望科隆納家族勝出。選舉陷入了
無望打破的僵局。好幾個月過去了,人們仍然看不到新教皇的影子。
本尼迪克特·加塔尼既不擁護奧爾西尼家族,也不擁護科隆納家族,而且對於
任何一方而言,他的表現都是特立獨行的。選舉團的主教們無休止地爭吵時,他在
一旁伺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