趕車的黑人呆視著他,下巴都不聽使喚了:“你——你說啥?”
“今天是星期幾?星期四?星期五?懂嗎?星期幾?我不會傷害你的。”
“星期五,”黑人說,“哦,上帝,星期五。”
“星期五,”克里斯默斯說。他揚了一下頭說道:“去吧。”鞭子落下,騾馬直往前奔。這輛馬車也飛快地奔跑,鞭子一起一落,轉瞬不見了。可是克里斯默斯早已轉身,重新鑽進了樹林。
他又照筆直的方向前進,像勘測員勘測路線,不顧翻山越嶺,甚至橫過沼澤泥潭。可是他不慌不忙,像一個人知道自己身在何處,要去哪裡,到達那兒需要多少時間,精確到幾分幾秒。他像是要看遍自己出生的土地,第一次也是最後一次。他在這片土地上長大成人,像一個不會游泳的水手,他的外形和思想都不由自主地鑄成,他對這片土地的真正形態和感受還一無所知。一週來他躲躲藏藏,在這片土地的隱蔽處爬來爬去,然而對大地也必須遵循的不可更改的法則,他仍然一竅不通。因為他能夠穩健地行走的時候,他認為周圍的景象和他看見的景物便是一切,是它們給予他平和、從容和安靜;直等到他突然面臨真正的答案,他才感到周身虛脫無力。“我用不著再為飲食傷腦筋了,”他想,“生存原來是這麼回事。”
到正午時分他已走了八英里地。現在他到了一條寬大的礫石路,一條公路。這次他一招手,馬車就緩緩地停下。趕車的是個黑人青年,他臉上既未露出驚恐也無認出他的神情。克里斯默斯問:“這條路通往哪裡?”
“摩茲鎮。那兒我去。”
“摩茲鎮。你也往傑弗生鎮去嗎?”
小夥子搔了搔腦袋。“不懂那是哪兒。我去摩茲鎮。”
“噢,”克里斯默斯說,“我明白了。你不是這一帶的人。”
“不,先生。我住隔兩個縣那麼遠。在路上三天了。我去摩茲鎮去接爹買的一頭小馬駒兒。你想去摩茲鎮不?”
“是的,”克里斯默斯說。他登上小夥子身旁的座位,馬車繼續前進。“摩茲鎮,”他想。傑弗生鎮離這兒只有二十英里。“現在我可以自由自在地鬆弛一會兒。整整七天了,我還沒鬆弛過,我想該鬆弛一會兒了。”他坐在車上,馬車催眠似的搖晃,他想也許會睡著。但他沒有睡。現在他既不瞌睡也不飢餓,甚至也不疲乏。他似乎處於這種種感覺之間,懸在當中,隨著馬車行進時的搖晃,既不思索又無感覺。他不知走了多長時間,多遠距離;也許是一點鐘之後,也許是三點鐘。小夥子說:
“摩茲鎮。這地兒就是。”
放眼一看,他看見炊煙低低地升在空中。就在拐角那邊。這彷彿是那條延伸了三十年的街道,他再一次踏上了。這是一條鋪石街道,行走應當很快。這條路已經繞了個圓圈,但他仍套在裡面。雖然在過去的七天裡,他沒有走過鋪砌的路面,卻走得比他三十年所走的更遠。可是他仍在這個圈內。“然而七天裡我比三十年來走的地方更遠,”他想,“可我從未走出這個圈子。我從未突破這個圈,我自己造就的永遠無法改變的圈。”他坐在座位上靜靜地思索,他面前的擋泥板上擺著那雙皮鞋,帶有黑人氣味的黑皮鞋:黑色潮水在他腳踝上留下的明確而無法抹去的印記正往他腿部移動,隨著死亡到來的步伐,從他雙腳直往上升。
十五
星期五克里斯默斯在摩茲鎮被捕。這個鎮上住著一對名叫海因斯的年老夫婦,年歲已經很大了。他們住在黑人區的一幢小平房裡;可是他們的生計,生活情形,鎮上的一般人不得而知,因為他們似乎窮得有點兒邪乎,完全無所事事;就鎮上人所知,海因斯二十五年來沒幹過活兒,沒有任何穩定的工作。
三十年前他倆遷來摩茲鎮。一天,鎮上人發現海因斯太太住進了那幢小平房,此後便一直住在那兒;頭五年海因斯每月只回家一次,在週末的時候。很快人們得知他在孟菲斯有份什麼差事,究竟在幹啥也沒人知道,因為即使在那時,他已經是個神秘人物,他那模樣既像三十五歲也像五十歲,目光冷淡,神情痴迷,有點兒古怪,對什麼事都不感興趣,都沒有好奇心。鎮上人認為他倆神經有點兒不正常:孤孤獨獨,黴裡黴氣,個兒比大多數男女都要矮小,像是屬於另一個種族,屬於不同的人類。即使五六年之後也是如此,這時海因斯似乎已經來到摩茲鎮,在他妻子居住的那幢平房住下不走了,人們僱用他幹些他們認為他力所能及的零雜活兒。但沒過多久,他連零活兒也不幹了。有段時間,鎮上的人奇怪他們靠什麼維生,但不久便把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