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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0部分

神不知鬼不覺地帶出金色豪庭。其時,李參照剛從監獄出來不久,車技並不純熟,車開起來搖搖晃晃的,但旁人都沒在意。于小偉哪天不是喝得醉醺醺的,哪天不是這樣開車,如果於小偉開車成一條直線反而有些不正常了。

于小偉失蹤第三天才為於海天發現。于小偉平時三五天不回家很正常,但那天於海天有事要找于小偉談,找了一圈,于小偉竟然人間蒸發,不見蹤影。這就不對頭了。於海天一個電話,通知市公安局局長何海波,務必把于小偉給找出來,活要見人,死要見屍。市委書記親自下令,語氣嚴厲,何海波肯定不折不扣地執行,加班加點地排查。這一查,問題出來了,于小偉的車最後出現的地方竟然是西環的一個偏遠山村。於海天知道那地方沒有親朋戚友,于小偉之所以出現在那,肯定是出事。

公安、武警於是連夜出發,於拂曉時分到達西環某村。于小偉當時被綁架於一間廢棄的石屋之中,頗為狼狽,頸上戴著鄉下栓狗用的鐵鐐,腳上戴著鐐銬,全身赤裸,看樣子受了不少的苦頭。大隊人馬進山,原本寧靜的小山村,一時雞鳴狗叫,李參照警醒,公安部門的秘密解救行動當即失敗。於是轉為攻心。李參照看來鐵了心,要和政府對抗,拒不釋放人員,還手舉菜刀,揚言要刀刃于小偉。何海波經請示有關領導後,向武警戰士下令,如果再過一分鐘,李參照還負隅頑抗,拒不放人,在保證人質安全的前提下,可當場開槍,對其予以擊斃。一分鐘後,武警戰士抓住有利戰機,果斷開槍,正中李參照眉心,一槍致命。因為那天為7月20日,故此事件又被稱之為720綁架案。

楊志遠估算了一下,720綁架案事發時正是周至誠書記與趙洪福書記新舊交替之時,此時楊志遠還沒有到社港,按說會通發生如此重大的惡性事件,媒體即便沒有大張旗鼓地予以宣傳報道,省委也不可能一無所知。但楊志遠身為省委秘書一處的處長對這個720案還真是第一次聽說。

楊志遠問吳彪:“你覺得720綁架案有哪不對?”

吳彪說:“那時的于小偉已經有些名號,是本市赫赫有名的二哥,黑白二道通吃,李參照綁架于小偉豈不是太歲頭上動土?李參照別人都不去敲詐勒索,為何一出監獄卻偏偏盯上了于小偉?于小偉那麼大的名號,李參照會沒有聽說過?綁架于小偉,只怕是有命要錢沒命花錢,這不是找死,是什麼?不合常理,沒有人會這麼幹,李參照更不會,在監獄裡坐了12年的牢,更不會傻到這個地步。而且照案卷分析,李參照分明就是有備而去,不是因為剛出獄,沒有一技之長,生活沒有著落,所以才會鋌而走險,綁架于小偉只是事發偶然。很顯然不是這樣,李參照目標準確,就是要綁架于小偉。其15歲坐牢,與于小偉有何深仇大恨,一出來,就想找其算賬,不惜以命相搏,這中間只怕有些蹊蹺,有必要加以調查。更讓人看不懂的是,根據案卷還原現場,我總感覺,李參照明顯不該一槍斃命,即便是為保人質安全,完全可以擊傷,一把菜刀的危險性沒那麼嚴重,以我分析,此菜刀純屬情急之下,順手牽來之物,李參照從一開始就沒有置於小偉於死地的打算,如若真想弄死於小偉,幾天的時間隨時都有這樣的機會,用不著等到現在。而是更讓我感到費解的是,既然李參照為綁架勒索,為何李參照自始至終都沒有提贖金一事。他這不是吃了飯沒事,自尋死路。依我看,這不是什麼綁架案,應該李參照與于小偉之間有私仇。于小偉可能有什麼見不得人的把柄在李參照的手裡,為絕後患,李參照必死,所以一槍斃命,沒有任何餘地。由此我認為這個案子蹊蹺,有必要再行調查。”

楊志遠點頭:“彪子,你的分析合情合理,你準備怎麼做?”

吳彪說志遠,你知道,于小偉這人有些特殊性,在會通根深蒂固,市委市政府又有要求,在沒有充分證據的情況下,不易對於小偉採取措施。所以我得用於小偉不認識的人,去金色豪庭暗探也好,外圍取證也好,都方便,這就是我成立專案組的初衷。我準備將專案組一分為二,一部分對金色豪庭進行暗訪,瞭解金色豪庭的組織分工,一部分我想複查720案,看能不能從此案中找到什麼破綻。但720案,吳彪認為很敏感,只要在會通有所行動,于小偉肯定會警覺。對於720案的複查,吳彪並不準備在會通進行。吳彪的想法是讓專案組的成員到新疆去。去新疆幹嘛,因為李參照當年是在新疆服刑,12年的牢獄生活,其肯定會有一兩個同監好友,監獄生活枯燥無比,李參照肯定會與同監好友之間無話不談,有些秘密他也可能會告訴獄友。只要找到這些人,就肯定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