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上,是整個快速突擊戰術的三大支柱之一。問題是,施鼐興的戰術思想在最初的時候沒有受到重視,如果不是因為帝國有著強大的工業基礎,以及深遠的陸地疆域的話,恐怕這個錯誤就足以葬送掉帝國了。
作為施鼐興的得意門生,古迅雷也非常重視炮兵的使用,而且他還在戰鬥中總結出了不同的炮兵戰術。比如,在快速突擊的時候,炮兵的支援力量不要求多,而是要足夠的精確,能夠為裝甲部隊摧毀前方的障礙,另外必須得跟上裝甲部隊的推進速度,因此重點是自行火炮,牽引火炮不適合伴隨裝甲部隊作戰。而在裝甲部隊突擊之前,炮火準備就要求達到最大密度,儘快摧毀敵人防線上的堅固火力點,壓制住敵人的炮兵,讓裝甲部隊能夠順利突擊,因此火炮的射程必須要比敵人的火炮更遠,且射速要足夠的快。
實戰中,古迅雷也確實是按照這些基本戰術在使用炮兵,這次,他就讓炮兵集中炮擊了美軍陣地,為裝甲部隊開路,而且在炮兵進行炮擊的時候,他的裝甲部隊就已經開始向美軍陣地推進了。不過,讓古迅雷沒有想到的是,美軍炮兵的反擊速度來得很快,炮火還沒有來得及向美軍陣地的後方延伸,美軍火炮打來的炮彈就落到了坦克叢集裡面。
“儘快找到美軍炮兵陣地,聯絡航空兵,讓他們重點轟炸美軍的炮兵陣地!”古迅雷在坦克上指揮戰鬥,“媽的,加快推進速度,佇列拉開一點!”
美軍的裝甲部隊也開始突擊了,最先與美軍裝甲部隊遭遇的是左翼的第一騎兵師,張曉林在第一時間把情報報告給了古迅雷,接著,第二騎兵師的先頭部隊也與美軍的裝甲部隊遭遇了。
一場坦克戰再所難免,雙方指揮官都想到了首先投入裝甲部隊,去撕開敵人的防線,結果,雙方的裝甲部隊首先遭遇。而唯一不同的是,佈雷德利沒有摩托化步兵部隊,結果他的裝甲部隊將步兵拋在了後面,而古迅雷的裝甲部隊裡還有大量摩托化步兵伴隨作戰。
“讓步兵儘快跟上來!”古迅雷很清楚怎麼擊敗敵人,“另外,部隊拉開距離,儘量不要靠近,先打美軍的重型坦克,別吝嗇高速穿甲彈!”
坦克炮的怒吼代替了重炮的轟鳴,短停急射是最普通的坦克戰術,25式坦克的機動能力被徹底的發揮了出來,可讓古迅雷感到惱火的是,他的座車彷彿永遠比別的坦克慢一點一樣。
“加快點,趕到前面去,高速穿甲彈準備!”
裝填手把一發高速穿甲彈裝進了炮膛,可駕駛員卻沒有讓坦克加速。
“媽的,加速!”古迅雷大叫了起來,“快加速,距離太遠了,把距離拉近點。看到了嗎?那輛m26,快衝上去!”
駕駛員還是沒有加速,他心裡很清楚,保護好司令官要比干掉一輛敵人的坦克有價值得多了。
古迅雷差點就要跳起來了,前方1500米外,那輛本來被他“看中”了的m26被另外一輛25式坦克在1000米發打了個正著。其他的坦克都衝了上去,就只有古迅雷,以及警衛營的十多輛坦克留在後面。
就算古迅雷是戰場上的最高指揮官,可這個時候,他也沒有辦法讓他坦克開快一點,除非他肯去當駕駛員。不過,照眼前的情況來看,就算他衝到了前面去,也起不了多大的作用。美軍的裝甲部隊根本就頂不住25式的猛烈打擊。相對而言,第一騎兵師與第二騎兵師的官兵已經有了不少的實戰經驗,大部分還在繼續作戰的坦克手都不再是新手了。僅僅不到半個小時的戰鬥,雙方官兵的素質就顯現了出來。另外,雙方坦克效能上的差距也非常的明顯,特別是在野戰中,25式坦克的效能優勢相當明顯。
對付如同m4這樣的對手,25式坦克在各方面都有巨大的效能優勢。雖然m26的火力更猛,而且裝甲更厚,但是其機動能力明顯比25式差了很多,在運動戰中,重型坦克的戰鬥力肯定無法完全發揮出來。歐洲戰場上的實戰也證明了這一點,重型坦克更適合防禦,而不是快速突擊。另外,美軍中m26的數量相當有限,而25式的數量優勢足以打垮對手了。
最後來解決掉美軍裝甲部隊的是艦隊派來的轟炸機。這批轟炸機沒有戰鬥機掩護,大部分的戰鬥機都在轟炸更遠處的美軍,壓制美軍的炮兵。而這些轟炸機都匆忙投下了炸彈,然後就迅速的離開了戰場,它們幾乎都是在極限轟炸半徑上作戰的,沒有多餘的燃料讓這些轟炸機在戰場上空逗留。
隨著美軍的裝甲部隊被擊潰,戰局立即轉為對帝國陸軍有利。古迅雷沒有讓部隊停下來,他甚至沒有讓伴隨坦克進攻的摩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