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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部分

堅毅、無畏獻身——

在南美洲,流浪生活磨鍊了亞瑟。回到義大利時,他已經是一個堅強、冷酷、老練的牛虻了。此時,他又遇見了瓊瑪,但瓊瑪已認不出他了牛虻和他的戰友們積極準備起義。在一次偷運軍火行動中被敵人突然包圍,牛虻掩護其他人突圍,自己卻因為蒙泰尼裡的突然出現而垂下了手中的槍,不幸被捕。牛虻的戰友們設法營救他,但牛虻身負重傷,暈倒在越獄途中。敵人決定迅速將他處死蒙泰尼裡企圖以父子之情和放棄主教身份的條件勸他歸降;而牛虻卻企圖打動蒙泰尼裡,要他在宗教與兒子的革命之間做出抉擇,他們誰都不能放棄自己的信仰蒙泰尼裡在牛虻的死刑判決書上籤了字,自己也痛苦地發瘋致死。 刑場上,牛虻從容不迫,慷慨就義

多好的劇情啊——②

“切。格瓦拉 ③一定受過牛虻的影響!”李滬生心中暗暗讚歎!

牛虻在那種艱難屈辱環境中表現出來的人格的堅毅和靈魂的高貴,曾經多少次地激勵過自己!而牛虻和瓊瑪之間那種撕心裂肺的愛情又多少次使自己感動得熱淚盈眶,痛不欲生!

牛虻這個人物影響了幾代的中國人,不僅是因為他的革命精神,更因為他有著超凡的承受力——他曾經是一個像我們一樣的純真脆弱的平凡人

“好比馬身上一隻牛虻,職責就是刺激它迅速賓士。。。。。。”

這個神秘的人物,到底是什麼人呢?

他身上集聚和爆發了多大的能量呢?這個牛虻式的人物!

而且,如果這樣一個人暗中幫助了自己和部隊長,那麼,他就絕對不會是“窮兇惡極、對我國安全造成極大威脅的危險敵人”!這樣一來,整個的偵破行動就失去了意義!

公路在山巒裡隱現起伏,不時可以看到有軍車向前方移動,小路靜悄悄地伴隨一旁。他猛地打了個寒顫,回到了現實。

遠處的炮聲近了!是聯防針對蘇修的軍事演習嗎?李滬生瘋瘋癲癲,趕快策馬躥到一片小樹林裡隱藏起來。

李滬生不知道,這時就在他身後的小山崗上,伸出來兩個望遠鏡,正是螳螂捕蟬,黃雀在後!

站起來兩個戎裝的我軍指揮員,正是那兩個“考古專家”!隨著望遠鏡的放下,一個人開啟軍用小車中車話器彙報:“報告101,報告101,我們已經發現了“夜鶯”,距離1500公尺”

他們首先發現的是一身軍棉衣騎在馬上的俄語教師,然後是破羊皮襖,藏頭縮腦,蓬頭垢面的李滬生………背上一杆雙筒獵槍,腰間挎一把藏刀,行裝腌臢,步履猥狎,形同騎丐正跟在俄語教師後面委蛇而行他以為自己正在做一件“破獲匪特”的驚天大事

這兩個人,哪一個西域重大案件的要犯呢?兩位專家一時迷惑了,正打不定主意之間,兩個嫌犯都已經消失在前面的山巒中了

注①“在用英文寫就的文學作品中,這是我曾讀過的最激動人心的一部小說。”——勃蘭特。羅素——書的扉頁寫著這樣一句話。黑色的封面背景上,兩個藍字“牛虻”幽幽透光——震撼人心的光。。。。。。故事主人公亞瑟出生在義大利的一個英國富商勃爾頓家中,名義上他是勃爾頓與後妻所生,但實則是勃爾頓後妻與比薩神學院長蒙泰尼裡的私生子。牛虻是在其生命中最愛的兩個人——神父蒙泰尼裡和女友瓊瑪雙重傷害下,內心承受非人的煉獄般折磨中流浪到南美洲,度過了地獄般十三年——

“費利斯。 列瓦雷士,綽號牛虻。

年齡:大約三十歲;

籍貫:不詳,大概系南美人;

職業:新聞記者;

“瓊瑪和朋友們注意到通緝令上對這個陌生人的描寫:“矮個子,黑頭髮,黑鬍鬚,面板黝黑,藍眼睛,前額:既闊又圓;鼻子,嘴巴,下巴對了,這兒:‘特徵:右腳跛;左臂彎曲; 左手少了兩指;臉上有最近被馬刀砍傷的疤痕;口吃。下面還有一句附言:‘精於槍法,捕時要加以注意。’”

沒有人會想到,當年那個曾經的美少年會變成鋼鐵般堅強的列瓦雷士。然而這就是作者伏尼契最成功的地方。在牛虻的身上,集中了許多方面的“衝突”:政治信仰的衝突,或者是愛情與理想的衝突,而由於這些不能調和的衝突,就爆發了驚心動魄的悲劇。

當瓊瑪知道牛虻就是亞瑟的時候

當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