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燈 巨大 直達底部
親,雙擊螢幕即可自動滾動
第6部分

國發動的吞滅六國的戰爭雖長達十年之久。但“驪山”的陵墓工程卻秩序正常,並

未因戰爭而受到影響。這說明“設麗邑”的重要作用和秦始皇的深謀遠慮。

由於秦國在戰爭中的節節勝利,這就為驪山工程提供了源源不斷的財富和人力、

技術資源。秦自商鞅變法之後,歷代國君包括秦始皇在內,對佔領區都實行了“徙

民”的傳統政策。在被徙者中,一部分是被赦免的罪犯,一部分是當地的舊勢力人

物。而徙民的辦法通常採取兩種:一種是遷居,遷居到佔領區的人,既有赦免了的

罪人,也有招募來並賜予爵位的人。另一種是“出其人”,即把一些舊貴族和商人

遷出本土。或是從原來的甲地遷到乙地,或者乾脆把他們遷徙到秦的本土給監管起

來。

公元前221 年,秦始皇統一了全國,他把全國範圍內的財力、物力和人力都動

員起來,除北築長城、南戍五嶺的國防工程以外,還在首都周圍展開了規模龐大的

兩項土木建築工程——繼續和擴大修建驪山陵墓和建造阿房宮。於是有了“始皇初

即位,穿治驪山,及並天下,天下徒送詣七十餘萬人……”的歷史記載。由此可以

看出,秦始皇陵墓的修築工程,在高峰期的人數達到了七十餘萬。這些人中,既有

自由民,又有罪犯和替債者,同時還有一少部分的奴隸。而在自由民中,又以農民

為最多,同時還有市民、手工業者、商人和掌握各種技藝的工人。

由於秦法相當苛刻,人民動輒獲罪,致使整個社會變成了一座大監獄,大多數

的國民就自然成了程度不同的罪犯。而秦時大量的刑徒,正好成為大興建築工程的

無償勞動力,併成為勞動大軍的主體。秦律中沒有罪犯刑期的條文,也未見刑滿釋

放的規定,實際上,秦代的罪犯就是終身官奴,要為國家服勞役至死方休。所以,

修築秦始皇陵園的刑徒,包括以身頂債者和服徭役的農民,即使不被繁重的體力勞

動致死,也絕少有生還的希望。勞動繁重、鞭捶加身、精神折磨、死亡威脅等,構

成了他們自身悽苦悲慘的生活內容。

他們以生命為代價而留給後人的正是包括兵馬俑在內以始皇帝陵墓為主體的偉

大的陵園建築工程。

秦徵發的“天下徒”一旦送諸驪山,即按軍事組織的形式編制入籍,嚴加控制,

並統稱“驪山徒”。從流傳的“運石甘泉口,渭水為不流。千人唱,萬人謳”等民

謠來看,這是怎樣的一支規模宏大的勞動大軍。而負責監工的章邯,他本人就是一

位秦國將軍,並曾在攻趙滅韓的統一戰爭中屢建奇功。

驪山工程的勞動組織嚴密、功效之高,可以說是同軍事化的編制有著直接的關

系。

被禁錮的驪山徒,其勞役帶有終身的性質,從秦代的歷史文獻上來看,沒有提

供這些驪山徒役滿放歸的任何記載,相反地,倒是限期延長和死亡恐慌一類記述卻

不斷地充溢在字裡行間。後來成為漢高祖的劉邦,當年曾以一個亭長的身份押送豐

沛的徒人到驪山修築陵墓,由於誰都明白一旦到了驪山便絕沒有生還的希望,便紛

紛在道上設法逃跑,劉邦見此情景,知道自己無法向其上司交待,索性帶領剩餘的

人造起反來了。

儘管“驪山徒”的身份是複雜的,其來源不一,而對待又各異。但到了驪山,

併成為徒人,就成了事實上的官奴。即使是社會地位稍高一點的技術工匠,儘管受

到一點優待,也只是相對而言。他們一旦到了陵區的作坊,就難於脫身自救。不但

他們要終生修築陵墓,而且他們的子孫後代也要編入勞動大軍,以至出現了“行者

不還,往者不返”的勞役制度和人的悲慘命運。

驪山陵墓處於京師地區,修陵徒人的衣食都是憑券從咸陽國庫裡領取,但標準

卻很低,只供維持生活的最低水平,且罪犯穿的衣服均為粗麻編織的“褐衣”。對

遠離家鄉,又是重體力勞動的徒人來說,這樣的衣服穿不了幾天就會破爛得難以遮

體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