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坑的底部,周壁和頂部封口均有木結構,頂部封口
施棚木,葦蓆,周壁重疊側立壁板或壁柱。坑底先鋪墊木,墊木上再鋪設較厚的板
材。若是青磚墁地,便在墁地磚的兩側有用坊木袱墊的通長底部。坑口架設棚木時,
在坑底引火處的上部留有入風空隙。這些形式結構的特點,頗似燒窯一樣易於燃燒。
未被焚燬的陪葬坑,多屬豎穴小孔。有的坑口封口封頂也施棚木,但坑的周壁
和底層無壁板、壁柱、墊木和鋪地板材,盛裝陪葬品的葬具,有方形盒狀的木槨、
棺,也有瓦棺的。坑內均無引火易燃的任何跡象。
從上述陪葬坑焚燬與未焚燬的形式結構特點看,所謂項羽焚燬兵馬俑坑的論點
顯然有進一步探討的必要。秦始皇陵兵馬俑博物館一號坑大廳修建時,為保護已清
理出土的俑坑文物遺蹟,又仿秦代當時的建築設計。 重新架設木料覆蓋回填。一年
後我們再發掘時,這些木料已腐朽不堪。項羽入關時,坑已填近3 年,這時的木結
構旱應腐朽,留下的也絕不可能再有較為完整的木構榫鉚或架設接茬的關係。這種
炭化情況,只有在木炭焚燬前,木質尚好的情況下才能出現。另外,項羽焚燬陵國
的目的。 在於報仇和盜取財物。從已經探明清理的有關陪葬坑,乃至陵寢地宮擾亂
跡象、盜洞的大小分析,可以斷定不是大的兵韜盜竊。
根據對秦始皇陵地面建築和地下陪葬坑探測清理所獲資料,我認為“項羽燔其
宮室營宇,往者鹹見發掘”的記載,應是指楚兵在陵園地面建築內,先掠奪財物,
後縱火焚燬,在燒塌的瓦礫廢墟中挖取財物。從“居數日,項羽引兵西屠咸陽,殺
秦降王子嬰,燒秦宮室,火三月不滅;收其貨寶婦女而東。”的記載來看,項羽在
關中是住了很短一段時間的,在這樣短的時間內不可能挖開秦陵地宮和地下陪葬坑
來盜取財物,再縱火燒燬。何況兵馬俑等地下陪葬坑根本無記載。同時從兵馬俑發
掘的情況來看,大多數兵器沒有被盜,而且還較集中有序地保護在原地。所以我說
秦始皇陵兵馬俑坑焚燬的真正原因,是秦始皇下葬時一種自焚的葬儀形式。
我要補充說明的是,葬儀自焚未見史載。商周以來有“祭天燔柴”。這種祭天
燔柴的自焚形式、從河南安陽小屯丙組發現的考古資料可予佐證。秦民族自西向東
的發展,接受中原文化,已是無可爭議的歷史事實。與秦始皇統一中國後,採納群
臣建議:“關於自稱曰朕,朕為始皇帝”他將自己比作上天的兒子,因此在死後下
葬時,被認為是天子歸天,回到他的母體中去,經過孕育再度降生人世。由於這種
思想的指導與驅使,採用歷史上祭天燔柴的方式,也就成了將埋葬時的祭品,都採
取火燒的一種葬儀,使這些物質都隨著主人升入天國。李鼎鉉先生(美術家、中國
秦俑學研究會理事):
你向我講述的袁先生和程先生的兩種不同理論觀佔都有一定的道理,因為這些
原因都有導致俑坑毀壞的可能,包括前幾年有人提出的“沼氣自燃”說也是一樣。
但細研究起來卻都有不能完全令人信服之處。我的觀點是焚燬兵馬俑坑的禍首則是
一個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