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陪小伴與“追求”二字混為一談。只是徐陽曾經說過幾句話,讓我不得不想入非非。
他問我,一一,你上初中的時候,真的不認識我嗎?
他還問我,一一,你初二的時候,真的沒有收到我給你寫的信?
對於這兩個問題,我確實有認真回想過,然而記憶的長河波光粼粼,閃瞎了我的眼都沒讓我看到有關這兩個問題的影子。
我記得,徐陽看到我迷茫的表情後,臉上的表情很受傷。
“你上初二那年,我上高一。我親手寫了一封情書交給你的。”他說著,好看的嘴角微微一撇,帶著些許幽怨。
“所有讓我轉交給蘇晴的情書我都有轉交給她的,我發誓!”雖然最後都被我拿來練手工了。
“你確定?”
“當然。”
“可是一一,我是寫給你的。”徐陽臉上的幽怨表情更加明顯了,“就算你交給了蘇晴,她看到署名是你,也應該轉交給你吧?”
“可是,”我吞了吞口水,“那些情書蘇晴看都沒看過,全給我剪紙花了。”
徐陽一臉錯愕地盯了我半晌,突然笑出聲來,“原來是老天看我不順眼,不想讓我早戀啊。”
情書的事情就此翻篇,雖然我從來沒能見到那封情書,至少能證明,我程一一,也是曾經被人喜歡過的。而且,那人尚且單身,而且好像還在喜歡著我。
這個認知讓我得意了許久。
我想,這樣的話,就算林溪跟小曼姐結婚了,也沒什麼大不了的了,至少,我還是有人陪的。雖然我並不知道我愛不愛他,但是感情畢竟是培養出來的,我對自己有信心。
林溪知道徐陽的存在的時候,已經是大半個月之後了,那是在一個再尋常不過的清晨,尋常到我一點都不記得那是幾月幾日。我只記得那天早晨老天爺有著極為嚴重的起床氣,在我們正在跑步的過程中突然下了大雨。害得我們只好跑到街邊的房簷下躲雨不說,還差點誤了上班的時辰。
那日的雨比雖不得以往的兇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