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的牛仔褲,很寬鬆,很隨意,很閒適。皮皮覺得,如果男人也可以用“風情萬種”這個詞來形容,賀蘭靜霆就是了。他不動聲色的站在那裡,既不光鮮也不亮眼,路過的女人全都忍不住回頭看他。
但這並不能改變賀蘭靜霆在她心中的基本印象。那就是,他是一隻毛絨絨的大狐狸,而且是一隻長滿鬍鬚的老狐狸。狼和狗是他的同類。無論看上去多麼英俊可愛、財色迷人,他只對皮皮的肝臟感興趣。
腕上的紅珠似乎跳動了一下,雖然相隔百米,皮皮覺得,賀蘭靜霆一定是發現她了。但他的臉上毫無異態,仍然專心地打著電話,那隻打了石膏的手也不閒著,居然拿著一杯咖啡。
看著看著,皮皮忽然覺得自己應當過去打個招呼。畢竟賀蘭靜霆也算是個熟人。畢竟他曾經救過她。無論他屬於哪一類野獸,畢竟,他沒碰過皮皮。
她甚至對他產生了一點同情。莫大的世界,漫長的時光,他就這麼孤零零的生活在一個完全不屬於他的世界裡,忍受著寂寞與黑暗。是人是妖,都不容易。
離演唱會開始還有一刻鐘,皮皮想,過去打個招呼不會耽誤她什麼,便直直地走過去,大大咧咧地拍了拍他的肩:“嗨。”
“嗨。”賀蘭靜霆掛掉手機。
“手受傷了?摔跤還是車禍?”她問。
“骨折,快好了。”他淡淡地說,向她微微皺了個眉,“我最近有點倒黴。”
“我不記得你還喜歡喝咖啡。”
“裡面裝的是冰水。”他笑笑,向她揚了揚手裡的杯子,“是不是很酷?”
皮皮失笑:“酷斃了。”
賀蘭靜霆將手機的按了幾下,將訊號改成震動,然後漫不經心地問道:“近來過得好嗎?”
顯然他只是寒暄,皮皮卻當了真,站在那裡眉飛色舞地談起了自己考研的經過,講了足足十分鐘。賀蘭靜霆倒也不煩,露出感興趣的樣子,還不時地問她各種各樣的問題。最後他說:“所以你今天來這裡面,是想放鬆一下。”
皮皮點點頭,問道:“你呢?你來這裡幹什麼?也是來放鬆的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