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倒不由讓人好奇了,司馬懿問道,“岳父說過什麼?”
“當時有個相士說了不利於我族的話,父親……等人走了後,父親就派手下去殺了他。”
張汪並不是一個傑出的人,謀略也好,安國也好,他都沒有這般的治世之能,做官到了現在這麼個不高不低的職位,也全靠了個好姓氏和姻親世交幫襯,熬資歷才到這一步。
他的能力不在政治上,卻能安保一族的人度過戰亂最艱難的年頭,在亂世中卻是最不容易的。
只有存活下來才能謀劃未來,只有活人才是重要的。死去的人,哪怕有再大的本事,也於事無補。
“那個時候我便知道,亂世之中一人的憐憫是如此的可笑。我不是個苛刻殘忍的人,但如果眼前必有一人要死,是阿督還是那個小丫頭,我就不再猶豫了。”
這是守護了一個家族幾十年的張汪給予她的啟示。
“此為亂世之過,非亂世人之過也。你也不要太自責了。”司馬懿從身後環住她腰,溫熱的氣息擦過她耳畔,此刻卻帶上些歉意,“這原是我該做的事。”
“你……”
“原本就是我該做的事。”
最後那個丫鬟是因失足溺水而死。
這個世上當然不會次次都像當年張汪要殺的那個假僧西光一樣,意外地摔死了。在婢女死去的“意外”背後,則是春華令人暗下的殺手。
雖說這個時代,由主人逼死幾個奴婢什麼的事早讓人熟視無睹了,但春華在吩咐人的時候,還是心裡難安,欲遮還羞地找了個懷疑婢女舉止輕浮的藉口,裝作是出於女人的嫉妒逼死婢女。
現在想起來,當時她都覺得異常了,他又怎麼會不知道呢?
她不做決定的話,大概他也會有後招。
難怪說是“應該做的事了”。
如果最後成為劊子手的不是春華而是仲達的話,她是一定會原諒丈夫的吧?
那麼為什麼當這個兇手成為了自己,反而不能釋懷呢?
她本性不是個壞人,也不當屬於個好人,充其量這世上大多都是這樣不好不壞的人,有著基本的道德操守,也有著守護家人的基本底線。
但這樣的愧疚到底就算是想通了,也需要時間慢慢地平靜下來,至少眼下她是不可能馬上去補償失去女兒的這一家。
同一件事隨便換了她同齡女友中的任意一人,或許都不會覺得有什麼嚴重,以前曾經認為自己所存的那些良知又顯得假惺惺。〃
有愧疚的殺人,和沒愧疚的殺人,結果有什麼區別?
生活也沒給她任何可以繼續愧疚的時間了。
正如陳琳所言“箭在弦上,不得不發”,一個人,處在一個特定的位置下,就必須做出符合他立場的事。
某日,春華收到蔣濟夫人寄來的請帖。
蔣濟被任命為揚州別駕,被曹操派往了南方。
“終於要開始了。”
對春華來說,似乎還沒觸發任何政治的敏感,司馬懿卻已經是看出了其中的用意,“蔣郎是楚國人,在南面素有名望。這一回的佈局後,大軍將要南下了。”
作者有話要說:寫這章寫得糾結
關於殺人的問題,在jj的言情中,如果男主是個視人命如草芥,心狠手辣的人,比如說在徐州搞過大屠殺的曹操,女孩們都會選擇性地去“原諒”這個“做大事”的人。
而作為女主,懷有仁心,便被指責為聖母;但要真出於立場保護性殺人,又要被說殘忍,三觀不正。
一面要求女主果決善斷,一面又要求女主做純潔白蓮花,這真的做不到。
所以後來我便借女主之口說出了對此事的看法“憂慮則殺人,憐憫則不殺”,這件事的處理應該很爽快,人是怎麼想的,就怎麼做,服從堅定自己的意志。
無論憐憫,還是憂慮,都是正確的態度。一個人有惻隱,和一個人有理智並不矛盾,對一件事的看法並不需要絕對絕對的正白之分。
無論最後她是怎麼決定的,我想出於每個人不同的價值取向,答案都是對的。做不可取的則是出於中間態度,又要擔心東窗事發,有怕殺人被譴責,做了XX還要立牌坊,這樣的中間態度反而是最不可取的。同時又浪費了時機,容易把事件擴大化。
56、心有猛虎,細嗅薔薇
印象裡的蔣濟;還是那個首度被邀請來,感謝她招待的秀氣小少年,然而不過幾年的時間裡,竟已成為了赤壁這場大戰中的一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