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張大人去了,我瞧朝廷也撐不了多久。北疆蠻夷還不是被邊兵打得落花流水,霍爺您不用擔心,朝廷不是細查是發現不了肖爺的安排的,憑您去了邊兵,反而會比外衛安全。”
平淡點頭,痴迷槍術的霍零對雀喬所說的安逸不苟同。她沒無聊到和百姓平民講述磨礪的重要,只是示意雀喬她要睡了,可以退去了。
作者有話要說: ①舍餘:衛所官兵都有子弟,軍官子弟為舍人,士兵子弟叫餘丁,合稱舍餘。
PS:還有幾天。
再開文件我發現我已經完全偏離了原來的風格了。口胡, 一章用去我近四個小時居然……
我已然不自信能不能恢復日更了。
好卡,好那啥……
'修改錯字,多謝梅友仁~請讓我舉起你旋轉。'
☆、第七十六章
邊衛軍士世代從軍,編軍籍。百戶所第二總旗第七小旗有子名霍零,父曾為百戶,入伍從軍。第七小旗共十人,老兵有三,其餘猝於邊衛,補新兵七人。
邊境小股摩擦,新兵二月入戰場,猝三百一十八人。
日頭正高,黃雲壓頂。正午的日頭,看似卻如殘陽。霍零一身紅黃相間的血衣,看著燃燒的戰場,佇立不語。和他同旗的新兵秦沐,長槍插入地面,雙手抵住槍桿,一次次乾嘔連胃裡的黃湯都吐盡了。
秦沐是個新兵,或者說是個秀才。家道沒落官場遭難,被閹黨害來邊衛,正趕上小股韃靼騷擾邊疆。本該上供的韃靼不安穩的試探天朝,欲趁機反攻。手無縛雞之力的秀才被送來,本該第一戰就死的……
的確,第一戰死了數人。有平凡民眾、有大力之士、有軍旅之後;受不了鮮血的人,都死了。近五百具屍體橫七豎八的躺倒在地上,黃土被血染成赤紅。
秦沐跟在同旗的霍零身邊,嘶吼著一槍捅進敵人的腦殼,或黃或白的腦漿飛濺。一時不察,腦漿飛入了他瘋狂嘶吼而張大的嘴裡;一愣神間,足夠三把馬刀砍碎他的腦殼。
霍零也瘋了。
殺瘋了。
到處都是敵人,除了身後九個同旗的人之外,四面八方都是敵人。在馬上的韃靼嘶吼獰笑,舉起屠刀,在馬下的步兵衝鋒,陣型全無。比起江湖的恩怨仇殺,戰場才是真正的修羅場,霍零以身為矛,以己為尖,忘卻招式忘卻輕功,一杆長槍只進不退。
自然,她護住了和她同來的三名老兵六名新兵。或許說,殺瘋的霍零已沒有保護意識,僅是為了殺盡一切來犯之人。
新兵們來來去去,遊蕩在發著銅臭血鏽的戰場,相處兩月餘的朋友,也許就躺在地面,身下染血,甲冑殘破、兵矛翻刃。不過兩邊四千戶征戰,躺屍不過五百,千里荒蕪,血腥滿地。善後的兵丁來來去去,搬運死掉的屍體堆成一堆,以便焚燒。
屍體當然要焚燒,血漬也要清理乾淨,避免瘟疫。
只是人情不似軍法,熟人死去卻連屍體也無法留下入殮歸鄉,活下來的新兵雖經歷初次鮮血戰火,可無論如何也不能認同如此殘酷的軍法。歸鄉歸鄉,遊子歸家……滿身鮮血的年輕少年和善後的兵丁小旗十夫長爭論,沙啞的嗓腺聲聲啼血,沙啞乾澀。
軍法不容情,感性的少年恨不得對軍官揮拳,卻還是一拳捶打在地面,泣不成聲。
戰場遊蕩的活人,就像遊魂。
生不得安寧,死不能歸鄉。
燃燒的屍體焦臭,善後的兵丁收起遺落戰場的軍旗、兵器、甲冑。俗稱禿鷲狗鼻子的發死人財的遊民,衣衫破爛的遊蕩在戰場邊緣。韃靼多馬,這一場小規模的戰役就繳獲了幾十匹,戰場邊,遊民貪婪的盯著不敢嘶鳴的戰馬,顧及的瞧戰馬旁邊手持利刃的兵士,眼睛都綠了。
霍零默默的擦著槍。
同旗的秦沐已經吐不出什麼,活了三年的老兵郭癸走到他的身後,輕輕的拍了拍秦秀才單薄的肩膀。生生死死,三年的從軍生涯經歷的太多了,同旗的戰友變了一次又一次。郭癸清誠的雙眼已習慣了淡漠。
霍零默默擦著槍,鮮血和塵土站在她的甲冑、凝在她的髮梢。臉上別人的血凝成了痂,霍零動了動眉毛,就星星點點的落下。
槍是什麼?
刀乃霸主,劍乃君子。兩者經久不衰,江湖人擅用兩者,讚譽不休。
槍是什麼?
自古秦時先有矛兵後有槍兵,拒馬之首選亦是長槍兵。
槍,無名。自古便是戰場兇器。不如刀,使刀者霍狂刀狂狷不羈,一壺酒笑殺人;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