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也一起去!”我跳下床,開始在一堆女人中間收拾行李。
而那些侍衛們也已經開始在另一面牆壁上挖了起來。
土壤漸漸鬆動,我們頭上的土層越來越稀薄。
我和莉福晉走在最後面,我拉了拉她的衣袖,“莉福晉,其實你並不打算逃,對不?”
她一臉“本福晉不屑於跟你說話”的表情,袖子一甩不理我。
剛才說得那樣義正言辭的人,要麼是假的,要麼就是真的對那個死太監貞烈的不行。我想,她八成是會回去,和死太監在一起的。
我不行,我不愛他,我不愛他們。
我終究只想保命。
然而我們都想錯了。
那個方向確實是城牆之外,卻不是可以逃命的安全所在。
一堆女眷出土的時候,早已有成隊計程車兵圍在那裡,只等著我們自投羅網。
士兵們出手無情,走在前面的那些女眷,幾乎盡數做了士兵的刀下鬼。
前面哭喊的悽慘,我在後面拉著莉福晉要往回跑。她又是一臉不屑地甩開了我的袖子,一頭奔了出去,嘴裡喊著“妾身要和王爺死在一起”。
我在後面默默地抹了把汗,好女人。
她是好女人,我不是好男人。但那些士兵似乎是被吩咐過的,死太監所有女眷的血浸透了城牆外的土地,我和莉福晉卻單單被留下,押送上了城牆。
那夜月光朗朗,天空安靜無星。
莉福晉被押上城頭,迎著夜風站著,月光照在她的臉上,一時間美豔無雙,城內城外計程車兵都安靜了。
她臉上還是一付“本福晉不屑於看你們一眼”的表情。
我在她身邊自慚形穢。
被關在地底許久,臉色肯定很蒼白吧。頭髮亂糟糟的,長到腰間,看起來不男不女很人妖吧。在地底長期不運動,一點都不健美了,身材消瘦很多吧。
我們就這樣在城牆上站著,我心裡盤算著今夜都看不見星星,我待會兒要怎麼穿回去。
過了許久,死太監被士兵帶過來了。他臉色蒼白了些,其他沒有什麼異常。士兵們終究不敢押他,只是在後面用刀對著他。
他抬起頭,看到了我們,愣了一愣,突然間轉過身對著所有士兵狂笑了起來。
“本王終究還是晚了一步。”他衝著某個方向大聲喊著,“四哥,我還是慢了你一步啊。”
作者有話要說: 今天才知道,原來點選和評論的比例那麼低,是因為文不好看。
瞬間好灰心……
雖然寫這個文就是為了吐槽,人物塑造和劇情什麼的,完全崩壞。
寫起來是很隨意的態度。
但是知道最後還是文不好看的時候,還是灰心了。
好吧,我玻璃心了……
趕快完結掉吧。
下一個坑已經在寫大綱了,還是純愛的。
下一篇是正劇風,我會認真塑造人物構造劇情的。握拳。
我要加快速度,爭取這一篇完結的時候,新文也可以碼個幾章出來。
謝謝一直點到最後的朋友,沒有你們可能我連完結的動力都沒有……
☆、第 17 章
弘曆發現,最近他阿瑪經常和雙喜關在書房裡,兩個人在裡面不知道在做些什麼。
是從什麼時候開始的?
也許是從他們去三叔家吃飯那次開始,皇爺爺點名要他跟去,他去了雙喜自然也要去。但回來的時候,雙喜好像就生病了一樣。
臉紅撲撲的,身上也很燙手。偏偏阿瑪又不讓叫大夫——對,就是從那次開始,阿瑪把他和雙喜兩個人關在房間裡整整一夜。第二天早上,阿瑪照舊出來上朝,神清氣爽的樣子。他溜進去
看了雙喜,雙喜還在被窩裡睡得香。
那天,弘曆沒有去書房。他跳上他阿瑪的床,抱著沉睡的雙喜,又躺了一個上午。
在那之前,好像還有些端倪可尋。
弘曆那時一邊抱著雙喜,一邊仔細回想。
阿瑪經常會叫他去書房習字,讓雙喜在旁邊研墨。雙喜愛穿紅色,研墨時露出那一截手腕,就更顯得潔白。
他習字一次就是兩個時辰,雙喜研墨也要研上兩個時辰。每次習字結束後,他的手腕都是酸酸的。阿瑪會喊他過去給他揉揉手腕,然後就輪到雙喜。
弘曆想到這裡,不由扁扁嘴。阿瑪分明偏心,每次給雙喜揉的時間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