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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部分

兩年半,刑期服滿;砍人的我卻只判了一年零六個月。在號子裡待了七個多月之後,我就獲得了保外就醫的機會,重獲自由。

回到親人身邊,心中的慚愧、羞恥讓我度過了一段平靜日子,一切都好像回到了往日。只是,在那個年代,一個年輕人拿刀殺過人、坐過牢,還剃著個走到哪裡都極為顯眼的光頭,一切還能回得去嗎?

當然不能。意料之中的是我失去了在文化站的工作,意料之外的是沒有其他任何單位再願意收我,就連私營企業也一樣。

我知道父母也很傷心、無奈,最後他們終於死心了。他們告訴我,先安心待著,過段時間之後家裡出點本錢,做點小生意。

可是然後呢?

然後在九鎮周邊某個鄉村找位家境貧寒,一心想要嫁到九鎮來吃國家糧、走水泥路,相貌中下卻也能生能養,不嫌棄勞改犯的姑娘。和姑娘守著自己的小攤小店,生個孩子,逢年過節提點禮物,帶上妻兒,踏著泥濘小道去鄉下給岳父岳母拜節,與那些臉上帶著卑微、淳樸、奉承笑意的鄉下親戚們喝幾杯。醉意茫然的時候,我會想到什麼?是與王麗在小旅社的那一晚,還是砍在自己或對手身上的刀,或者是那些雖然瘋狂卻也酣暢的歲月?

監獄的生活已經徹底改變了我。我再也不是以前那個單純的少年,現在的我想得更加長遠、更加複雜。對於這種可以預見的未來,我絕不甘心卻又無路可尋。我只能迷茫而痛苦地過著,日復一日地感受著生活與現實壓在我心頭上的無奈,我越來越不想和人交談,越來越覺得壓抑、無助。

很快,苦悶至極的我就再次與何勇、鴨子、夏冬、北條等人混在了一起。終於,兩件突發事情的降臨,讓我徹底地開始了打流生涯。

與夏冬最好的人是北條,在我們相互還不認識的時候,他就已經和夏冬一起穿著開襠褲玩泥巴了。憑良心說,北條是個老實人。

只是,老實人往往一根筋。在政府門前那一夜,我拋下夏冬,獨自逃跑之後,他就已經對我有了意見。他沒有明確說過,但是我不蠢,彼此對話,我能感覺得出來。

我坐牢出來了,他對我的態度好了一些,卻也難免有些隔閡,相處時,沒有了往昔那種親密無間的隨意。如果說,我還是以前的我,這些當然就沒有關係。只可惜,那時的我已經不是入獄前的那個姚義傑了。砍闖波兒之事,除了給我帶來牢獄之災外,還在我的生活中留下了另外一個抹不去的痕跡。

名氣!

幾乎是一夜之間,我突然發覺,每當我走在街上、站在道旁,總會有些認識或不認識的小流子、老大哥們故作熟悉地走上前來,或恭敬或親熱地向我打招呼、敬香菸。

而就在半年之前,這些人可能看都不會看我一眼。這種感覺當然很爽,我也確實很享受。可是,憑良心說,最初我並沒有為此而想得太多,想得太多的是另外兩個人——夏冬、皮鐵明。

一直以來,皮鐵明是所有人當中和我最為親密的一個。顯然,他為我現在的“江湖地位”很是自豪,人前人後,經常聽到他興高采烈地吹噓我的事蹟。而夏冬,始終認為我砍闖波兒就是為了替他報仇,自此之後,對我也是言聽計從、死心塌地。

時間長了,我也就開始習慣了這樣的狀態,我越來越習慣於按照自己的喜好行事。我不再刻意地去討好北條,不再去想著緩和我們之間的關係。

人是群居動物,都需要穩定的社會關係,以及這種社會關係所帶來的安全感。在夏冬明確地向我示好之後,北條當然會感到孤獨。所以,他投向了另外一個人,一個在當時我們兄弟圈子裡面,唯一可以與我平起平坐的人。

何勇。

而鴨子呢?他完全沒有插手到這樣暗流湧動的複雜關係裡面,甚至他可能和皮鐵明一樣,根本就沒有感受到這樣的微妙的變化。但是,他和何勇在一起的時間最多,他們也是最早一起出來打流的同門兄弟。所以,他也如同皮鐵明選擇了我一樣,跟隨著習慣成自然的天性,站在了何勇的身邊。

於是,問題就來了。

只要我們兄弟在一起,我就能明顯感到兩個陣營之間的分歧,有些時候,為了在哪裡吃飯、喝酒這樣的小事都會出現爭執。更為奇妙的是,每次的爭執,無論是誰挑起的事端,最後都會發展成我與何勇之間的直接對話。

何勇是一個聰明人,但他不是一個敏感的人,敏感的是我。

我發現了這個現象,可我不喜歡這樣。我更喜歡的是,那些給我敬菸的人們臉上那種卑微客氣的笑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