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書幫他整理的。他當時說的也就是大白話:我那姻親,窮啊,去他們家借錢,一下子沒還上就追上門來打罵。辱人太甚!我打抱不平,就殺他們給我親戚報仇。其實他們家有七口人,一時心軟,剩個小孩子沒殺了,留個孽根。大大不好。不過也沒法子啦!總之氣是出了,王法該判,我也沒話講。
知府就問他:“你殺了這麼多人,沒人幫你嗎?”
他回答:我知道殺人要償命的,讓別人幫我幹什麼?連累他們嗎?
知府又問:“你殺完人,為什麼不逃呢?”
他回答:我那親戚就是他們鄰居。要是捉不到殺人的,我親戚不也要遭連累?
——當時法令,還像前朝一樣,有“連坐”的規定。只不過,前朝更嚴苛,某一戶要是犯了罪,鄰居們沒有提前舉報,就與之同罪,一起抓起來。那戶要是被犯了罪,鄰居們沒發現罪犯,就當作罪犯同夥看待,還是要抓起來。這麼一來,一戶不管是犯一罪、還是遭了罪,鄰居都要跟著家破人亡了。本朝比較寬緩,不至於抓人那麼嚴格,但要不停的逼問鄰居是否知情、是否同謀。鄰居日子也蠻痛苦就是了。
這張某替他親戚這麼著想,可算是挺有情義的。
知府又問他:“既然如此,你殺完人之後幹嘛不自殺呢?自願被關到大牢裡幹什麼?難道你怕死,寧肯在大牢裡受苦嗎?”
張某正色道:我要是死了,誰還能把那戶人怎麼欺負我親戚的事說出去?誰還能替我親戚作證,他沒有跟我同謀?我得活著,給老爺們說說。
他就說了那被殺的人家,因放了驢打滾的債,張某親戚實在還不上,他們說要拉親戚家女人去還債,女人躲出去了,他們家小孩領著一干紈絝把張某親戚家小孩在學塾裡打了,先生也不敢管,親戚家老人心疼孫子,和身護著,也被踢得在地上打滾,才求得他們罷手。完了,老人還得顫顫巍巍爬起來,領小孫子回家。張某正是見到這一幕,起了殺人的心。他先送這一老一少回去,見那被殺的在他親戚家裡拆門拆窗,嫌小孫子進門擋著了他們的路,又是一頓打罵。張某於是才堅定了殺人的計劃。他說了如何殺人的始末,確實不干他親戚的事。只有他一人的責任。
知府聽他說來,情義可嘉、前因可憫,就道:“不如我向皇上奏明,說不定可以饒你一命。”
誰知那張某正色道:殺人償命。天經地義。我不要饒啦!關著又受罪,還是早點殺了我正法得了吧!
擲地有聲、鐵骨錚錚。眾人讚歎。知府也嗟嘆良久,終於還是按死罪報上去了。那文書正好就跟七王爺一路上京。
七王爺聽了也有些捨不得,道:“棟勳有時候埋怨手下不夠男子漢。這人夠男子漢了。要是給棟勳用該多好。周先生,你有辦法沒?”
周孔目冷汗涔涔:“王爺,小人真的不懂刑名。小人文化不高……”
“叫你想辦法!”七王爺把那雙青蛙眼一瞪,“誰叫你咬文嚼字。”
周孔目只好說了:“那知府說的倒是辦法,唯今之計,只有向皇上求免,皇上就算不免,批得個緩字,今秋決不了獄,明春但凡有個什麼喜慶,說不定就赦了,改成流放了。但此人一腔血義,殺了他,成就他的名頭。知府也是慮到這個,才不替他求情的吧。”L
☆、七十八 步行朝聖
“名頭!”七王爺把頭搖了又搖,“名頭!”又問,“除了這個呢?還有什麼法子沒有?”
“他家屬可以請求復猷,準不準的,一層層上去,總之能拖過今秋決不了獄。萬一他湊巧了立個大功,將功折罪,那就名頭也保住了、性命也保住了。”
“太平年代的立什麼功?”七王爺還算清醒,“可惜了。早些時候就好了。”
早些時又是京南大水、又是雲劍平京、王爺平錦。哪兒帶他一把,都容易立功。現在就不好說了。
“王爺,他求仁得仁。”周孔目道。
七王爺聽了,嘆個幾聲,也只有罷了。
七王爺領人鼓搗出來的那出年度大戲“烏盆記”,卻已經興興轟轟的演起來。果然很迎合大眾的口味。人人爭看。卻是果然不適合正旦演出,因裡面總共只需要兩個旦角,前後有那個丫頭,身份是個私奔的淫婦,中間有一個太守夫人,演一個貪心長舌婦。這兩個旦角都只要搽得桃紅粉白,扭著腰肢掐著蘭花指,扮演壞女人就行。臺下觀眾一邊貪看那臉那腰那腳,一邊罵壞女人,氣氛就調動起來了。總體來說這戲還屬於“正戲”,並非“情戲”,戲骨是由生角們擔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