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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部分

謗訕國家,肆詆朝政,如胡中藻之比。

乾隆二十三年(1758年)

十月,汝寧府地方拏獲湖廣孝感縣逆犯朱尚柄,指稱故明後裔,所藏書冊,大逆狂悖,按律凌遲處死。

乾隆二十四年(1759年)

七月,浙江歸安縣人沈大章蒙館為生,兼工刀筆,與本縣武舉湯御龍挾有宿怨,遂刻板印書一本,內有興復宋代、指斥清朝之處,將該書乘雨夜投入湯御龍船內。不料為湯赴官首繳,浙江巡撫照謀反及大逆律,將沈大章凌遲處死。

七月,浙江歸安縣屠雍若為人兇惡,見鮑體權小女尚未出嫁,每來窺看,調戲摟抱。鮑體權忿極欲報復,適本縣有湯御龍首告逆書事,乘此寫詩一首,有“屠人手內刀,雍康纂吾朝,若問行兵日,等動兌方刀”等句,於夜二更貼在本鎮戲臺上。浙江巡撫以“非尋常投帖匿名文書告言人罪及誣告人謀叛者可比”,奏請應照“妄布邪言書寫張貼煽惑人心為首者斬立決律”擬斬立決,屠雍若照生事行兇例發往雲貴川廣煙瘴少輕地方嚴行管束。

乾隆二十六年(1761年)

江西泰和縣童生李雍和讀書不就,飄流四川算命營生,乞化時被遞解回籍管束。六月,投呈學政,隨於其家中搜出逆詞一紙,第一條怨天,第二條怨孔子,第三條上幹君父,指斥乘輿。江西巡撫以其膽敢造作逆詞,肆其狂悖,罪大惡極,萬死不足蔽辜,應照大逆律凌遲處死,親屬緣坐。

甘肅成縣民人王獻壁自幼讀書未成,染患瘋病,遂捏造仙佛下界等詞欲圖誑騙銀錢。十月,將書詞一封投入陝西學政轎內,以其書詞悖逆奏聞。陝甘總督、甘肅巡撫請照大逆律凌遲處死,且於部文來到之前,恭請王命將王獻壁赴市曹凌遲處死並梟首示眾。

乾隆二十七年(1762年)

五月,山東萊陽縣民宮立朝捏造逆詞,誣陷宮立矩等謀為不軌。

七月,直隸正定兵丁拾獲逆詞,為李懷林等挾仇陷害,編造逆詞,牽出豫省人犯孫耀宗,起獲收元教經卷,供出其教起自山西長子,傳教惑眾,命直豫晉三省徹底根究,上諭:“閱所進逆詞。乃橫肆狂悖。從來未有大逆之尤”;“狂悖肆惡,迥非尋常逆案可比”,分別予以凌遲、立斬等。(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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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宮中檔乾隆朝奏摺》,三輯,第673頁。

(2) 孫文良、張傑、鄭永川:《乾隆帝》,第201~208頁。

(3) 孫文良、張傑、鄭永川:《乾隆帝》,第158頁。

(4) 乾隆十九年十月戊午諭。

(5) 乾隆二十年二月甲寅諭。

(6) 《嘯亭雜錄》卷7《宗室小考》。

(7) 乾隆二十年三月庚子諭。

(8) 乾隆二十年五月庚寅諭。

(9) 乾隆三十七年十月癸未諭。

(10) 乾隆六十年十月己亥諭。

(11) 乾隆二十一年六月壬子諭。

(12) 乾隆三十八年九月甲戌,諭伊犁駐防滿洲官兵。

(13) 《避暑山莊後序》,《承德府志》卷首。

(14) 李零:《避暑山莊和甘泉宮》,《花間一壺酒》,同心出版社2005年版,第127頁。

(15) 《御製避暑山莊後序》,乾隆四十七年七月。

(16) 《高宗實錄》卷411,乾隆十七年三月辛巳。

(17) 《高宗實錄》卷419,乾隆十七年七月丙子。

(18) 《高宗實錄》卷446、447,乾隆十八年九月。

(19) 乾隆二十三年十二月癸丑;索約勒濟圍場在熱河木蘭之北,巡幸往返共四千餘里。不過,此次籌劃已久的巡幸後亦藉故停止。

(20) 乾隆二十四年三月辛巳諭。

(21) 乾隆二十四年九月壬申諭。

(22) 乾隆三十九年九月癸酉諭。

(23) 《高宗實錄》卷367。

(24) 《高宗實錄》卷411。

(25) 《簷曝雜記》卷1《蒙古詐馬戲》。

(26) 以上參見孫文良、張傑、鄭永川:《乾隆帝》,第四、五章;白新良:《乾隆皇帝傳》,百花文藝出版社2004年版,第125~127頁。

(27) 乾隆二十年六月己酉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