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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部分

作者有話要說:①,薛爺,對尼姑的尊稱。不過那會兒的尼姑不是暗娼就是拉皮條的再不然就是騙子。估計只有少數正規寺院裡是真尼姑吧=口=!這個大家在三言二拍裡常見。

☆、第45章 分羹

林俊若不會做人;也掙不來這份傢俬。先前是貴人的帖子太多,忙亂不堪,有心而無力。如今騰出手來,一盤底;拋了成本還賺了六七萬兩。奢侈之物;從來是上有所好,下必甚焉。京城裡火爆了,算來下面該做江南那一處。恰好江南盛產絲綢卻又不產皮毛。林家皮草鋪子都是現成的,下江南竟可帶上皮草;回來時少不得販了絲綢;順手就能賺上別家一世都賺不來的錢財。也不是沒人開啟礦的主意,只是雲母片的原模樣,通無幾人識得;便是要搶市場,還需些時日。眼下總歸是他的獨家。

說來林俊也廝混了幾年官場,儘管他自己賺的比刮地皮的多,懶幹那費力不討好之事,卻也對“規矩”略有耳聞。撿個有名氣的來說,那鉅富石崇如何發的家?不就是當荊州刺史時,擷取來往商人之錢財麼?他自己立身不正,招的孫秀也想來吃一吃這肥馬的夜草,竟有殺人者人恆殺之的意味。

林俊久居此道,自知吃獨食是哪樣下場。待騰出手來,先往陳指揮使家送了一份乾股,也不說甚孝敬之語——都是宣寧侯楊都督門路下的官員,把自己貶得太低不好看。便只道自家兄弟,有錢一起賺有財一起發。陳指揮使一年白得三千多兩銀子,如何不喜?通不管是上司下屬還是兄弟,滿口子直贊林俊講義氣!

乾爹宣寧侯家,又比陳指揮使更親近。林俊有今日,全賴他提攜,不然便是有云母,也早叫內府的人和買了去,能有幾個賺頭?恭敬的奉上一份,尋了可靠的鏢局押送至京,竟有整八千兩!無人不愛錢財!宣寧侯楊家只差沒叫晃花了眼,八千兩不算多,擱不住年年都有。一家上下恨不能林俊是親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