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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9部分

封翁也沒有再娶,或是將妾室扶正,而且他在世時,並沒有提前分家。所以當他過世後,幾個已經成家的兒子,還有一個未出嫁的女兒便是要瓜分他的家產——按照宋律,出嫁的女兒已是外人,並沒有資格分產。

寧易是寧家長子,同時又是顯貴,按理說應該可以拿到最大的一份。但以他現在的身份,日後胙土分茅是肯定的。也用不著與他的弟弟們爭他老爹幾十年辛辛苦苦攢下來的財產。不但不需要爭,日後他得享封國,寧家的子弟們也多得賣掉這裡的土地,一起出海就藩——在中土當個土豪,哪比得在海外做個宗室。

所以一為將來、一為名聲,寧易都不會跟弟妹們去爭產。如此一來,有他坐鎮,寧家分家之事也沒有什麼好爭得。不像有些人家的兄弟,分家產的官司甚至要打到州府裡去。也沒有多費唇舌,一切按照律法而來,家裡的產業、土地和存款一共分作十三份。其中寧易的六個弟弟一人兩份,另外未出嫁的一個小妹得到一份。剩下的一點財物就分給老封翁的兩個沒生下一兒半女的妾室。

分家的比例確定,寧易便讓幾個從保州請來會計師算了一算,他的亡父到底有多少身家。最後算出來的的結果,連寧易這個見過大世面的將軍,都不禁吃了一驚。他沒想到他老爹這些年來的攢下的家產有如許多,林林總總加起來竟然有四十來萬貫。二十多年來,寧易參加的戰爭大大小小有七八次。但kao著分到的戰利品,以及多年來的悉心理財,也不過積攢起五十萬貫左右的家產。一個鄉中土豪就能跟陸軍副總參謀長差不多的身家,寧易這才恍然難怪他家裡能請得起三十多名僧侶道士。在家中開上七七四十九天的水陸道場。

就算是在京中,四十多萬貫的家資,也能算是中等偏上的富戶了。不過在吉林,土地就是財富,闖蕩東北的人們開闢荒地,砍伐荒林,建立村屯,繁衍人口。且吉林這裡物產豐富,又近著海濱,幾乎能自給自足,需要用到錢鈔的地方卻又很少。只要不賭博敗家,一年年的不斷積累,kao山吃山的莊戶人家們,只要沒有賭嫖之類的惡習,基本上都有著萬餘貫的身家。只要善於營生,就算積攢下百萬貫家產的豪富,也不足為奇。

看著這麼許多的財產,寧易雖然吃驚,卻也沒有改口的意思。他的身份地位,讓他必須注重自己的名聲。另外四十萬貫雖多,但幾個兄弟姊妹一起分一分,一人也就剩下幾萬貫了。爭奪這點錢,惹得一身騷,還不如大方一點,留個好名聲。日後分封建制,請兄弟們到封國時,他們也不至於有顧慮。

由寧易這名放棄了繼承權的長兄主持,家產分得很順利。寧家最大的一份家產是幾個林場的股份。在鴨綠江兩岸,雖然是重巒疊障,平地稀少,但貴在草木豐茂,特產眾多。所以鴨淥江中行船不絕,來來往往。而且在每年夏秋兩季,都能看到江面上有一具具捆紮著數百根巨木的木排,從長白山深處的鴨淥江支流中順水而下,一直流到江口的保州。

在保州,雲集著天下排名前十的木商。而在長白山脈中。林場遍地。如寧家這般,有著一些林場的股份的人家數不勝數。吉林的林場採用輪伐制,一年便換上一處。同時砍伐木料時,不會一下砍光采伐地所有的樹木,而是要留下五分之一到四分之一,來保持林地的存續。但就算不涸澤而漁,也是一樣每年給寧家帶來近萬貫的收入。

按照寧易的意思,幾個弟妹按照比例瓜分了林場的股票。除此之外還有百多頃田地、銀行中的存款,同時在桓州城中還有幾處房產、店鋪,都寧老封翁辛辛苦苦積攢下里的。這一些,寧易秉著公心,都沒費什麼口舌就分了個一清二楚。不過當輪到家中的奴工時,就有些麻煩了。

高高低低站在院子中的百來人,都是屬於寧家的奴工。看著他們,寧易有些頭痛。這些奴工中,有一半是買來的。但剩下的一部分,則是家生子。雖然都是報著父不詳,但卻是真的是有寧家的血脈。有寧老封翁的功勞,也有寧易幾個弟弟的努力。不過寧老封翁並沒有承認他們的身份。儘管身上的血脈相通,可主人依然是主人,奴隸依然是奴隸。

按照大宋有關奴隸的律例,漢人不得為奴,以漢民為奴那是板上釘釘的死罪。不過漢籍的認定並不是光看其父的籍屬,還要參考他本人的意見。如果是漢人與家中女奴生下的子嗣,只有其父承認他為自己的血脈,在官府戶籍中登記造冊,才會成為漢人。同時,子女是漢籍,母親就不會再是奴隸——大宋治國以孝義為上,不可能子女為漢人,卻讓母親做牛做馬——所以一旦混血兒成了漢人,連帶著母親也都會成為自由民。